黎宗岳(1876~1915),字嵩祝,名坤甫,宿松县人。善为文,工书法。戊戌变法时,他写出数万言的“奏议书”,向朝廷陈述应兴应革的大事,深得两江总督刘坤一的赞赏。27 岁中副举,进京捐得“内阁中书”闲职。后来得到肃亲王赏识,提拔他为六品警官兼探访局长。因不满清廷罗织罪名陷害革命志士,他曾邀集同仁创办国报馆,以疏通风气,开化人心,遂遭权贵妒忌而被革职回家。宣统元年(1909 年),到武汉与黎元洪面晤,提出“国家当务之急,应以创办实业为先”,并亲赴上海筹办企业,暗中与宋教仁、吴禄贞等秘密联系准备起义。不到两年时间,他办起了拥有股业100 余万元的“国产公司”。宣统三年武昌起义时,黎宗岳筹措巨款,解决了革命军补给不足的困难。武昌起义后,他被任命为长江各军参谋长,指挥东下,连克沿江各城。10 月下旬,占领九江,迅速成立了驻浔军政府,与武汉遥相呼应。当时清廷有两艘军舰徘徊于浔阳江面,有人主张炮击,黎宗岳认为不可。当天,他独自乘舟登舰,晓以大义,陈其利害,不费一兵一弹,使两舰官兵欣然归顺。民国元年(1912 年)1 月,黎宗岳任大通军政分府都督。其部下常骚扰贵池等地,引起群众不满。4 月,因革命军内部不团结,省军政府派旅长胡万泰进攻大通,黎不忍同室操戈,毅然解甲,北上京师。不久在北京参加组建“共和党”,力主民主共和,痛斥袁世凯阴谋篡国,因而遭到-。后经议会联名保释,复去上海、武汉经营实业,创办了“华联人寿保险公司”、“粤汉铁路公司”、“九江电灯公司”。民国4 年,袁世凯复辟称帝,黎宗岳在武汉集合同志组织“共和军”,准备北伐讨袁。计议甫定,因监制 失事,经抢救无效而亡,逝年39 岁。数月后,袁世凯0,黎元洪继任大总统,特对黎宗岳从优褒恤,表彰其同建共和之功,各省志士纷纷致电哀悼。遗体归葬故里茅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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