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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邦伸 [公元1737年-1803年]

321次  2020-08-23  分类 : 四川 德阳市 清朝 评论(0)
张邦伸
[生卒]1737-1803 [籍贯]汉州(今广汉市)人
[朝代] 清朝
[主要著作],,,,,,,,,,,,,,,
[小传]
颖悟过人,工书法,善属文。年十八补博士弟子员。后肄业于锦江书院,文名藉甚。乾隆二十四年(1759)举人。三与会试不第,大挑一等,分发河南,摄辉县事。邑中蠹吏狼狈为奸,乘隙滋事,邦伸力治之,吏民畏服。后补光州(今光山县)州判。其地民俗剽悍,群盗出没,邦伸惩渠首,小者闻风敛迹。共结三千八百余案,无上控者。岁偶歉,蝗蝻为,督夫扑捕,不遗余力。逾年授襄城知县,均民役,通湛汝诸水以利民田。清讼狱,囹圄空虚者六月,政理民和,案牍清简。三十九年(1774),固始县大,饥民□涌入城,相聚 ,欲为乱。大府知邦伸贤,檄使往代。邦伸遍历乡村,晓以大义,给籽种口粮,人心稍定。又请拨邻邑库贮银五万两付之。且更自捐谷六千余石,设粥厂五所,煮粥以赈。全活者数十万人,恩信流著,民有私祀之者。考城黄河决口,邦伸督开引河二十三丈,役五千夫卒,凡二十日而毕。又治理清河、曲河、湛河,灌溉民田,民咸德之。豫抚欲上其 功,邦伸以母老乞养力辞。归居林下二十年,以著述自乐。督课子弟与受业诸生,首倡建祠,助修文庙。乐善好施,人有不能偿己债者,即焚其券。年六十七卒于家。著有《锦里新编》十六卷、《光郡通志》六十八卷、《古绳乡志略》十二卷、《云栈纪程》八卷、《地理正宗》八卷、《云谷年谱》二卷、《云谷文钞》四卷、《云谷诗钞》八卷,《西园唱和集》一卷、《热河纪行草》一卷、《排律□会》四卷、《全蜀诗汇》十二卷、《汜南诗钞》四卷、《唐诗正音》十卷、《明诗七律选》二卷、《庆诞录》一卷等书数十种。国史馆采入《文苑传》。孙桐生《国朝全蜀诗钞》、徐世昌《晚晴诗汇》录有其诗。《四川通志》、《益州书画录》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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