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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邦俊 [公元1546年-1616年]

490次  2020-08-24  分类 : 陕西 延安 明朝 评论(0)
王邦俊(1546—1616),字虞卿,号壶岭,明代鄜州直辖地下柳池村人。
王邦俊自幼聪敏,读书用功,过目成诵,对答如流,文人学士广结为友。河东(山西)冯友渔,久负重望,领兵河西(陕西),于嘉靖四十五年(1566)在鄜州见到年仅20岁的王邦俊,夸奖“此人非池中之物。应乘祥云飞去”。当即破例收为弟子,随师习文练武。明万历元年(1573)考取举人,二年(1574)中进士,文武兼备。初任四川重庆府推官,后任兵部武选司员外郎,湖广按察司检事等职。后因病回鄜州养疾,养病期间,编纂首部《鄜州志》,并于万历十三年(1585)春正月为《鄜州志》作序,在序言中提出“域地、建置、食货、秩官、人物、祠宇、记异、艺文”为修志八纲的编纂理论。
万历二十七年(1599),播州杨应龙发动叛乱,神宗任命王邦俊为贵州兵备,令其平叛。王邦俊因慈母93岁,风烛残年,推辞赴任。神宗不允,王邦俊泪别0,日夜兼程,前往贵州,察看地形,布兵设防,六月六日攻克海龙屯,歼灭杨应龙,平定地方,安抚黎民,捷报京都,神宗大喜,调任为昌平兵备。昌平时有九陵,由中贵(官宦子弟)9人驻守,其中一人总领。中贵之间,相互勾结,作威作福,声势赫然。王邦俊生性耿直,严明法纪,坚守洁冰,不附权贵,引起中贵的不满和嫉恨,伺机诬陷,不能得逞。昌平7载,功绩显著。调任蓟镇开府后,革除弊政,惩腐倡廉,对-污吏和不法将领严惩不贷,同时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不准部属收受馈赠,所辖州县,地方安宁,百姓乐业。
王邦俊官至山东巡抚,明廷都察院右监都御使等职。因治国安邦,利国利民,开诚布公,高风亮节,得到人们的爱戴与拥护。告老还乡时,军民等人,跪卧路面,不让离去。回到鄜州,身无长物,赋诗教子,生活清淡,以祖业治别墅于郭家庄,因近羌村(今大申),故于悬崖大书刻石:“少陵旧游”。70岁病卒于家。一生著述甚多,皆不存。唯有在灰烬中拣得《诗集》1卷,《征南草》1卷,《鄜州志》2卷,收藏于家。
(摘编清道光《鄜州志·王中丞传》,作者任于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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