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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伯明 [公元1870年-1942年]

323次  2020-08-24  分类 : 陕西 宝鸡  评论(0)
王伯明(1870—1942)
又名兆离,扶风县法门镇七里桥村人。光绪十三年(1887)应道试,获第九名。光绪十五年(1889)在咸阳天阁寺第一义塾任教,增设亚铃体操课,结束了陕西教育界没有体育课目的历史。宣统三年(1911)任省临时参议员。民国4年(1915)任省教育厅社会科科员,住易俗社专办戏剧改良,后追补为中华民国第一届众议院议员。民国6年(1917),曹琨贿选总统,他为 离京赴上海,因目疾发作复回京就医。友人敦促他参加贿选。说:“诸同学为君谋至矣!君目已失明,不能作事,应议加倍先发大洋五千元支票,并行文陕西省筹养老费,如此,终身可无忧虑!”他驳斥说:“今日之争,在他人则可,在我则不可。我受国民委托,十多年无他成就惟在取与之间,尚堪之信。若以气节换取金钱,人将谓我何?”后携眷返西安,各界人士于中山图书馆召开欢迎大会。
一生酷爱艺术,参与创办西安“易俗社”,先后任、文化教员、社长、名誉社长。单独或与他人合作创作、改编了《蝴蝶杯》等8个秦腔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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