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连海(1906—1969),原籍山东益都县,1928年前逃荒,流落陕西富平县,1936年迁居黄陵康崖底乡老虎尾巴村。解放前务农。1948年黄陵解放,先后任王庄科、三河口、肖家川、梨园、张家寨、老虎尾巴等村的行政主任。195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3年积极响应中央号召,联合本村农民,组建肖连海农业社。后与鲁宗明的红旗社合并为红旗高级合作社,肖连海任社长。
在走集体化道路,建立互助组、农业合作社以及领导农民发展集体生产方面卓有成绩,被评为陕西省劳动模范。1956年作为农民代表,随贺龙同志率领的慰问团赴朝鲜慰问抗美援朝志愿军。1960年当选为省人代会代表。
“文革”开始后,肖连海被定为“走资派”,家庭成份错定为富农,受到揪斗批判,于1969年3月11日含冤病逝。肖连海为党的事业勤奋工作,在群众中威望甚高。1982年按政策给他平反昭雪,陕西省人民政府补发了劳模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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