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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健 [公元1901年-1966年]

445次  2020-08-24  分类 : 陕西 咸阳  评论(0)
李子健(1901~1966)原名秉乾。陕西三原人。1922年渭北中学毕业后考入上海大学。1924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不久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25年1月,受共青团中央派遣回三原,协助在三原省立第三师范学校读书的共青团员姚志哲建立团组织。2月23日,三原的共青团员在李的指导下开会,正式成立了共青团三原特别支部。与此同时,他还在三原领导建立了渭北青年社。共青团三原特支通过渭北青年社,组织青年学习《新青年》《向导》和一些马克思主义著作,在引导青年参加革命活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年10月,奉中共组织的指派赴苏联学习。1926年11月回国,次年5月协助耿炳光等组建中共陕西省委。7月上旬陕西省委建立,李为省委委员。9月26日省委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正式选出省委领导成员,李为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1928年初被国民党逮捕,次年5月出狱后-。此后在西安日报、天津大公报、西北文化日报、青年日报等报刊社担任。1942年与杜斌丞、杨明轩等一起创建民主政团同盟西北地方组织。中国民主同盟西北总支部成立时,任宣传部副部长。1945年8月担任《秦风·工商日报联合版》社论。
1947年5月3日,国民党中央社发表文告,诬陷“民盟组织已为中共所实际控制”,是“甘为中共之新的-工具”,为更加疯狂地破孩民主党派、镇压-作舆论宣传。驻陕西的国民党-宪特正酝酿对民盟西北总支部领导人下毒手。在这种形势下,李转移到上海,与民盟西北总支部留沪同志成立了临时民盟西北总支部驻沪联络组,继续从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陕西省林业厅厅长,中苏友好协会西安分会副主任,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陕西省人民委员会委员,政协陕西省委员会委员,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西北总支部秘书长、陕西省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1957年被错划为右派,撤销了一切职务。“文革”初期受到冲击,1966年9月自杀。1980年1月,中共陕西省委为其平反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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