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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西藩 [公元1901年-1951年]

296次  2020-08-24  分类 : 陕西 安康西安  评论(0)
石西藩
(1901--1951),又名石世珍,字声显,人称九少爷。原居洵阳县水磨河石家老庄,民国十八年(1929)迁居神河街。曾任秀俊乡乡长等职。在任乡长期间,曾先后被保送到北京国际大学和国民党中央第四战干团学习。迁居之初,仅食稞三、四十石,没过多久,家产很快扩充起来,拥有房屋数院,水田旱地稞租190石,家中雇用男女仆一二十人,还开有油坊、火纸厂及“佑昆厚”山货行,“同义和”、“利大生”、“瑞和”杂货铺,“仁寿堂”中药铺等。民国十七年(1928),石西藩与其姐夫彭子麟同为神河保卫团团总,配合吴新田第七师神河驻军清乡,搜捕联合会农民军。石每次清乡,都勇为前锋。民国十八年(1929)春,石之团总一职被彭子麟挤掉,从此与彭生隙,伺机报复。民国十九年(1930),本县人张鸿远任安康绥靖司令,到处招兵。石西藩被委为兵站站长,驻安康张滩。与此同时,彭子麟之保卫团亦被收编,任第二团团长,归第二游击司令孙鹤年指挥。彭子麟在率军奉命攻打安康时,中途因故擅自将队伍撤回神河。石西藩闻讯,即向孙鹤年报告,罢彭的团长之职,由他接任。石赶回洵阳,先设法拉拢了彭部下的三个营长,就团长之职。在县城的彭子麟得知此消息后,连忙躲进了三间河。随即,石西藩又在神河枪杀了暗中给彭送信的路得昭。民国二十二年(1933),安康绥靖军改编,石任特务营二连连长,第二年任补充团副团长,不久感到副职有衔无权,告归神河。此后,曾先后担任过神河商会会长、南区社训队大队长、南区义务警察队大队长、秀俊联保主任兼秀俊中心国民学校校长、秀俊乡乡长、国民党洵阳县党部第二十一区分部书记、秀俊乡自卫大队长等职。在此期间,既做了不少坏事,同时也为神河地方办了一些公益事业:向富户劝募钱粮,充实学校基金;主持修建狮子包校舍20余间,并为学校聘请有名望的教师;组织“神河业余汉剧团”;集资整修神河戏楼。1949年11月24日,石西藩率秀俊乡自卫队一个班及神河汉剧团随洵阳县自卫团起义,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康军分区部队。1951年镇压-运动中,石西藩因民愤极大,被洵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死刑,于5月19日枪决。1985年5月15日,旬阳县人民法院对石案进于复查,认为石之严重罪行,均系起义前所为,根据党对投诚、起义人员既往不咎的政策,撤销原判,宣告石西藩无罪,恢复其起义、投诚人员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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