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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达 [?-1600年]

253次  2020-08-24  分类 : 陕西 咸阳 明朝 评论(0)
李世达(?~1600年),字子成,明代大臣。陕西泾阳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中进士,曾任户部、吏部主事、文选郎中、南京太仆卿、南京吏部、兵部、刑部尚书等职。
万历二年(1574),李世达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山东。不久升右副都御史,总管河道。李因故未到任,改派为浙江巡抚,后因病回乡。病愈后督漕运兼凤阳巡抚。当时黄河泛滥,淮安告紧,李世达建议修石堤捍城。宝应汜光湖风涛险恶,每年冲淹良田,李世达请示朝廷开越河以杀水势,都得到神宗同意。后历任南京兵部右侍郎、吏部左侍郎、南京吏部尚书,改兵部尚书、参赞机务。
后入京任刑部尚书。中官张德打人致死,李世达请示朝廷法办了张德。大兴知县王阶因痛打乐舞生被停职,神宗派两名校尉秘密侦察,在开庭那天,巡风主事孙承宋拒绝校尉探听,校尉奏告皇帝,世宗怒责李世达。李世达说:“秘密侦察不正大光明。”世宗无奈,只有对孙承荣罚俸禄。东厂太监张鲸有罪,受到言官弹劾,世宗却庇护宽恕。李世达据理上奏,才将张鲸逐出宫庭。驸马都尉侯拱宸的仆人打死平民抵罪,世达请朝廷一并治侯拱宸管教不严之罪,侯因而被革职。
万历三年(1575)六月,浙江因海潮泛滥成灾,淹没人畜房屋无数。朝中大臣有人建议朝廷命犯罪之人捐粮赎罪。李世达提出不同意见,他说:“法不可废,宁可赦罪,决不能以粮赎罪。赦则恩出于上,法律还在,赎则力出于下,玷渎了法律尊严。”有识之士都认为他言之有理。
不久,李世达改任左都御史,兵马指挥何价暴虐致死三人,御史刘思瑜对何包庇,李世达为此劾奏。神宗就降了刘思瑜的级。后来李世达又接连弹劾罢免御史韩介等数人。
神宗很厌恶言官,曾下诏申饬,责备他们挟私报复。李世达不以为然,上奏说:“只要效忠朝廷,办事公正,言语虽然过激,心中却无恶意,即或心地不光明,所言也不可不重视。缄默或阿谀逢迎的应受惩罚,这样,皇上才能听到正直言论,邪说自然消失。”
万历二十一年(1593),李世达与吏部尚书孙珑共同考察京官,将各级政府所任用的私人全部免去。考功郎中-星被劾贬官,李世达为他力争,朝廷反而将-星除名,李世达因而要求告退,神宗不许。同年秋天,吏部侍郎赵用贤因拒婚被人攻击,李世达为赵申诉辩护。为此受到郎中杨应宿、郑材的诋毁,李世达连续上奏要求告老回乡。回家七年后病逝家乡。朝廷赠太子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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