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陕西名人 » 正文

李永乐 [公元1938年-1962年]

1102次  2020-08-24  分类 : 陕西 渭南  评论(0)
李永乐(1938~1962),陕西华县人。童年在农村度过。1956年初中毕业,到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长乐西路派出所工作。1960年11月加入共产主义宵年团。工作认真负责,对所管户勤段的情况了如指掌,鼎力为群众排忧解难。辖区杨家村垃圾成堆,他积极组织群众,并带头拉架子车清运,彻底改变了该村脏乱差的卫生面貌。1961年5月18日,三官庙巷5号居民李培兰突然口吐鲜血,不省人事。他闻讯立即将李送往医院抢救,并多次前往探视。李病愈出院后,他还经常帮助担水、买面……1962年6月15日17时30分,李永乐拉面路过古城东北角环城河岸边时,在城河中嬉水的12岁小学生刘思章不慎陷入深水区,生命垂危,他奋不顾身地跳入7米多深的城河水中抢救。由于水深,一时摸不着孩子,他浮出水面呼吸了口气,二次又潜入水中。时间一长,精疲力竭,再未能浮出水面。刘思章在群众的帮助下脱险了,但水魔却夺去了李永乐年仅24岁的宝贵生命。
李永乐殉难后,他所管户勤段的群众以及同事、战友悲痛欲绝地敬献花圈、挽帐吊唁,异口同声地称赞:“永乐是个好民警。”当时,长乐西路派出所隶属于公安灞桥分局,共青团灞桥区委追认李永乐为模范团员,中共灞桥区委追认其为中共正式党员。陕西省公安厅授予李永乐“模范人民 ”称号,并发出《关于学习李永乐同志舍身救人的模范事迹的通知》。陕西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李永乐为革命烈士。

来源:云名人资料网 欢迎分享!+收藏本文

本文链接:https://www.cloudtibet.com/info/39079

相关推荐:

---

<< 上一篇 下一篇 >>

  • 评论(0条)
  • 相关文章

[用户登录]  [用户注册]  登录后可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Powered By 云名人资料网   
云名人资料网分享世界名人资料,全国著名人物介绍,历史故事,名人名言,著名历史事件,珍贵历史图片等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