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
(1908-1988)
中共中央委员,外交部副部长。
湖南省辰溪县人,1908年5月出生于辰溪县辰阳镇桐湾溪村一个书香之家。5岁时母亲病逝。1915年起先后就读于白岩祠初等小学、县城私立辰粹小学。1921年秋考入沅陵县朝阳中学。1925年,帝国主义制造“青岛惨案”、“五卅惨案”,他耳闻目睹国家内忧外患、生灵涂炭的惨状,毅然率朝阳中学“青年会”学生冲出校门,举行反帝-,被学校除名。1925年秋,离开家乡考入南京东南大学(中央大学前身)补习班。1926年春,考入上海国立政治大学。同年5月参加革命工作,加入中国共产党,开始了职业革命家的生涯。1997年,参加了上海工人三次武装起义。四一二政变后,受党的派遣去奉贤县开展革命活动。1928年任中共奉贤县委书记,组织领导奉贤农民武装-,因寡不敌众而失败。1929年5月参加中央训练班集训后,任江苏省委组织部干事,7月在上海被捕入狱,判刑一年。1931年获释后,任中共江苏省委秘书长,不久因省委交通机关被破坏,在上海再次被捕。1932年1月,经党组织营救获释。1932年2月,调中央苏区工作,历任中共福建省委常委兼组织部部长、代理省委书记、江西会昌中心县委书记、粤赣省委书记兼粤赣军区政治委员。1934年2月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参加了中央根据地第四次、第五次反“围剿”战斗。1934年10月参加长征,任工农红军一军团政治部地方工作部部长。到达陕北后,先后出任东征军政治部地方工作部部长、西征军政治部主任、红军前敌指挥部总政治部地方工作部部长。
1937年2月,在延安参加中共中央白区工作会议。根据中央决定,6月去上海重建和恢复地下党组织,领导上海地下党工作,继任上海市群众工作委员会书记、江苏省委书记。在党中央的直接领导和关怀下,通过半年多的艰辛工作,上海地下党组织在极其艰难复杂的环境中得以正式重建。1942年江苏省委转移淮南根据地,任中共华中局城市工作部部长。1944年7月,抵达延安,任中共中央城市工作部副部长。1945年4月,率上海代表团参加中共第七次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央候补委员。1946年3月从延安回上海后,继续领导上海地下党工作。1947年后,任中共中央上海分局书记、上海局书记。1949年春任中共中央华东局常委兼组织部长,率干部队伍南下,参与接管上海工作。5月27日上海解放,华东局召开扩大会议,具体部署上海解放后的接管工作,准备配合解放军接管的地下党同志也被通知到会,与解放军代表对口见面。至此,他所领导的上海地下党组织转入建设新上海的工作。1949年9月,作为上海代表出席了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0议,当选为全国政协常委。
上海解放初期,任中共中央华东局常委兼组织部长、上海市委第二书记兼组织部长,协助陈毅开展工作。当时的上海百废待举,百业待兴,面临着严峻的形势。他着重抓了干部队伍的建设,尤其是基层领导的选拔、培养和教育,在科、处以上党员干部中进行了思想和作风整顿,从而加强了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上海的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方面得到了迅速恢复和发展。
1955年2月出任驻苏联大使。1956年在中共八大上当选为中央委员。1963年初任外交部常务副部长、党委常委。1967年4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阿尔巴尼亚大使。在从事外交工作期间,无论是驻外国大使还是任外交部常务副部长,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外交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人民的友好关系,为新中国的外交事业作出了贡献。
“文革”期间,遭受林彪、--集团的残酷破孩,身陷囹圄达8年之久。粉碎--集团之后,党组织为他彻底平反,恢复名誉。1978年1月,当选为第五届全国政协常委。同年3月,任外交部顾问。1982年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1988年6月11日在北京病逝,终年80岁。中共中央对他的一生给予了高度评价:“他长期在白区做党的工作,在红军中担任过重要职务,全国解放后又长期从事外交工作,对党作出了重大贡献。‘文革'中,他受到残酷破孩,仍然对党忠心耿耿。他为人正派,光明磊落,直言不讳,刚正不阿,忠于党、忠于人民,顾全大局,具有坚强的党性和高度的原则性。”
选自《二十世纪湖南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