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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同煦 [公元1763年-1849年]

265次  2020-08-24  分类 : 湖南 岳阳市 清朝 评论(0)
方同煦(1763~1849),字用圆,号蔗墅、行五,今临湘市五里镇人。清乾隆五十四年(1789)拔贡,嘉庆五年(1800)举人、六年进士。曾任湖南酃县、城步、浏阳、东安等县教谕,山东费县、陕西平利等县县令,四川全州、重庆、山东临淄知府。著有《余草诗稿》。
在外为官,勤政爱民,多修桥梁,减免税赋,创修书院,设立乡学,深得民众欢迎。在全州,因惠民之举甚多,每次离任,总有老百姓拦道跪拜,请求留任,故连续三任全州知州。
道光二十五(1845)辞官回乡,见乡人不事生产,男女都爱打牌-。他以当地长者、资深族人身份,召集乡人合议,公禁玩钱-,并撰写和出资刊《禁止-》石碑一方,立于豫成济世桥头。其碑文云:“禁止-,公议禁止各种玩钱,倘有违者,无论大小,一经查实,以公愤惩治”。凡违者,罚其培修祖坟、修补道路。屡教不改者,则打0。自禁议立,100多年来,当地人皆以耕读为本,无打牌-、尔虞我诈之风。其碑在抗日战争中被日兵置于沟港烂泥中,1993年,由乡人掘出立于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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