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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裕城 [公元1726年-1790年]

227次  2020-08-24  分类 : 浙江 绍兴 清朝 评论(0)
何裕城(1726—1790),字福天,山阴(今绍兴)人。清乾隆四十二年(1777)起历任山东督粮道、河南河北道、江南河库道,修理青龙冈,治理伊家河。完工后,赐孔雀翎,授河南巡抚,历官陕西、江西、安徽省巡抚。离江西任时,数万百姓拜道数十里不绝,至合肥病卒。著有《江南全河指要》1卷,《庭训录》2卷,诗文5卷。
自贡生入赀授道员。乾隆四十二年,除山东督粮道。调河南河北道。河溢仪封,大学士高晋莅工,以裕城从。仪封埽工蛰陷,坐夺官,命留任。四十六年,调江南河库道。裕城侍煟治河,尝著全河指要,谓:“治河当节宣并用,不当泥河不两行之说,偏於节束。”并上 书当事,指陈南北岸诸险工。未几,河决青龙冈,注微山湖,冲运河。
四十七年七月,河东河道总督韩鑅丁忧,青龙冈工未竟,上特命裕城署理。大学士阿桂视工曲家楼,请自兰阳至商丘别筑新堤。裕城奏:“兰阳新开引河,其上游素称险要,必须内有重障,外有挑护。大堤后旧有越堤,相去远,恐不足恃。请向东添筑格堤,临河近溜处加筑挑水坝。”上从之。又奏兖州伊家河在运河八闸之西,以分泄运河及濒湖诸水,应挑展宽深,上命速兴工。又奏伊家河兴工后,即往河南勘验引水子沟;仍往来山东、河南督察:上嘉之,并谕曰:“汝若能不自满而加以勤学,或可继汝父也。”伊家河工竟,四十八年,赐孔雀翎。是年,青龙冈工竟,请修筑运河堤岸,诣济宁勘估,奏需帑六十四万有奇,得旨允行。授河南巡抚。以秋审多失出,降三品顶带,停支养廉。四十九年,运河堤岸工竟,命议叙。师讨石峰堡乱回,道河南,裕城佐军兴,复顶带、养廉。
五十年,调陕西巡抚。朝邑被水,上谕裕城就被水处将淤积泥沙建筑河堤。寻奏创建护城堤,下部议行。调江西巡抚,五十二年,奏江西河路二千四百馀里,请以所获盗舟改设巡船,上嘉之。又奏丰城镇平堤中段水势冲激,不足捍御,请改建石堤,从之。五十五年,调安徽巡抚。命来京祝八旬万寿,行次合肥,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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