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彦升(约公元1056-1118年),字仲达,宋代乐平县金山乡岩前村(今洪岩镇)人,出生于北宋嘉右元年(1056年),宋神宗元丰八年(1085年)进士。初任常熟县尉,郴州等处判官,后入广西经略府提举常平。因在广西(驻南宁)任职颇有政绩,升任殿中侍御史。
在五年御史任中,公正廉明、忠直敢言,曾-徽宗,揭发宰相蔡京见利忘义、朋0误国等罪行,建议罢黜不用。还曾力陈何执中、张商英、刘拯、郭天信等权臣宣扬宿命、迷信、蛊惑君王的罪过,一无讳隐,敢言敢谏,深得忠臣敬重和徽宗重视,升任给事中。后因张商英复官,被排挤出京,派往滁州任职。未几改任吉州(今吉安)知州,在任多年,颇有政绩。六十三岁时调任潭州(今长沙)知州,没有到任就病逝吉州。死后归葬家乡岩前。
洪彦升是洪皓的同胞伯父,《宋史》有传,传载为饶州乐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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