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镛字伯高,生卒年不详,元滨州渤海县(今滨城区)人。1318年(元延祐五年)进士,授将仕郎,翰林国史院编修。1327年(元泰定四年)转国子博士,拜监察御史。后历任浙西廉访使、江浙财赋副总管、国子司业、南行台治书侍御史等职。顺帝初,历佥宣徽及枢密院事,翰林侍讲学士,侍御史。因其性格刚介,被人诬其赃私而罢归。三年后,台臣辩其冤,复起为参议中书省事。
1347年(元至正七年),朝廷慎选守令,参知政事魏中立言:“当今必欲得贤守令,无加镛者”。于是授镛饶州总管。饶州风俗,特别敬奉鬼神。当地有一觉山庙,自昔为祸于民。为盗贼者事之尤勤,每作案必在此庙占卜吉凶。镛来后,将此庙焚毁,土偶沉于江。下令凡境内淫祠皆毁之,饶民大为震惊,随之无不叹服。后寻求学行皆优的儒生为五经师,教授于学宫。每每为政之暇,亲自延见师生。共同研讨经义。因此,人人自力于学,一时饶州以科第进者多于他郡。
镛居官清廉,自奉淡泊。当时朝官巡视地方,官府无不尽力奉迎,稍不如意,便加以罪名,使之丢官损命。独出使饶州,镛延见于郡舍,供以粗茶淡饭,回京后亦不敢有他言。
1350年(元至正十年)拜中书参知政事。翌年出为甘肃行省参知政事,后又迁西行台中丞,殁于官。
来源:滨城区史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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