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江西名人

李香 [公元1494年-1561年]

时间:2020-08-24 新余市浏览量:411

李香(1494.4~1561.9)分宜凤阳乡人,明正德十六年(1521)进士,在工部任主事。后派去徐州,正值荒年,李香“捐俸赈穷”,救了许多老百姓。后转刑部任郎中,不久升任广东兵备道,有功,受到朝廷褒奖。补任山西,又取得较好政绩。升任四川巡抚都御史(从二品官),署大理寺正卿,威镇西南,赐匾曰:“霜威节钺”,史称李都堂。后因病“致仕”回乡,又“敦尚孝友,修缮学宫”。死后,葬凤阳沔村琴山下。
来源:分宜县人民政府

标签: 中国 |  江西 新余市 | 分宜县 | 明朝

展开全文
<上一条   |      |   下一条 >
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