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绍愉(?—?),字太和,遂宁(今四川省遂宁市)人。万历三十一年(公元1603年)举于乡,历宝应、武康、旌德知县,迁行人,受兵部尚书陈新甲的推荐跟随洪承畴筹划兵事。后分别于崇祯十五年(公元1642年)与崇祯十七年(公元1544年)两次分别奉兵部尚书陈新甲与弘光帝朱由崧之命以主使和副使的身份出使清朝。在第二次出使清朝时降清。
经荐筹边
经陈新甲推荐为职方主事跟随洪承畴筹划兵事。崇祯十四年(公元1641年)洪承畴援宁远之战中,力劝陈新甲可与清兵战,率兵战败后为了自免,便上疏诬洪承畴失计。
一次使清
崇祯十五年(公元1642年)受陈新甲之命以郎中的身份,穿二品朝服与参将李御兰使清言和,然而因清朝认为敕书为改边吏所作,认为此次言和非诚意而失败。于是马绍愉留在塔山听候命令。后清兵进攻塔山,马绍愉劝说清朝不要进攻,清朝不听。城即将攻破时,清军保护马绍愉出城,城中兵民0死,没有一个人投降。
二次使清
崇祯十七年(1644),为太仆卿、职方郎中、礼部右侍郎身份,受弘光帝之命与左懋第、陈洪范北上议和。和议失败,南返途中被扣押后与赞画王言、孙正强,副总兵张有才、杨逢春、刘英等一起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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