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扬休(995~1057),字昌言,北宋眉州眉山县(今眉山市东坡区)人。
石扬休从小父母双亡,他勤奋好学,于宝元元年(1038)考中戊寅科吕溪榜进士第四名。
石扬休最初担任同州(今陕西大荔等县地)观察推官,后来又任著作佐郎、中牟县令。中牟县地瘠民贫,但是赋役繁重,石扬休体察人民疾苦,向朝廷请命,免去徭役。后来相继担任秘书丞、秘阁校理、开封府推官、尚书祠部员外郎,因为开封发生-案件受到牵连,被派出担任宿州知州。不久,石扬休被召回,入京担任度支判官,后来又任刑部员外郎知制诰、同判太常寺,并兼职管理三班院事,担任宗正寺编修玉牒(皇族的谱牒)的官员。接着担任工部郎中,还没有到任就病逝。
石扬休出使契丹时,曾经回到家乡。他离开故乡18年,以往贫寒之时相交的老朋友都健在,以为石扬休回来后,必定要接济他们。不料石扬休不但不出钱接济,反而到处收受家乡富人厚赠离去,人们纷纷传言石扬休吝啬成性。
石扬休主要著作有《南郊野录》(6卷)、《燕申编》(2卷)、《角上丛编》(5卷)、《西斋文集》(10卷)及诗、杂文、制诰1000余篇,都已散失。现存诗2首,收入《宋诗纪事》。
《名臣碑传琬琰集》中集卷一六范镇撰《石工部扬休墓志铭》,《宋史》卷二九九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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