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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国清 [公元1924年-2003年]

时间:2020-08-23 泸州市浏览量:338

杨国清(1924—2003),龙马潭区石洞镇人。195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从1952年起先后任初级、高级农业合作社社长、农科所所长、大队长、村党支部书记,直至1983年离任。先后当选泸县第七、八届-表,龙马潭区首届、泸州市第四届-表;为泸州市第四届劳动模范,龙马潭区、泸州市优秀共产党员。1994年被省评为“双文明户”。杨国清有培植花卉、苗圃的技术,1965年被评为园艺工程师。离任时正临改革开放,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他租赁村民18亩地,栽种名贵花卉,迅速致富。他常说:“饮水不忘掘井人,致富全靠政策好”“幸福源于共产党,多做实事为人民。”他采取送苗木、借资金、传技术、帮销售等办法,带动10余户村民种植花卉,脱贫致富。他积极回报社会,20世纪80—90年代,国家收取农林特产税,由专业户自行申报,分期交纳。杨国清总是足额填报,年初一次0清,从最初交300元、1 000元、2 000元,5 000元;至2002年累计上交农林特产税38万元,占全镇20多户种花专业户交税的50%以上。他自觉自愿多交党费以报党恩,按规定农村党员每年交党费几元即可,而他总是要交百元上千元,其中1996年、1998年、1999年各交2 000元,1997年交4 000元,截至2001年1月8次超交党费102万元,成为全区共产党员的楷模。他乐善好施,热心公益事业,先后捐款给泸州教育基金会,资助贫困学生,支持救灾扶贫,慰问残疾人、孤寡老人,祝贺世界第四次妇代会在京召开,支持泸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纪念邓小平诞辰100周年,他都主动捐钱送物表达深情厚意。以上各项累计捐赠现金、实物折合人民币9万余元。而他生活非常简朴,致富后至去世都住的是旧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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