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德春(1892 -- 1965年)祖籍河北省静海县杨城庄。8岁时父母相继去世,寄养在叔叔家里。家境贫寒,16岁就给地主打零工。18岁孤身去天津制瓶厂学徒。不久,又租用黄包车,当人力车夫。经常受到官绅、 毒打。1926年,杨德春一家4口逃荒到突泉镇,给地主青。1941年迁居到本县杨树屯。1946年被推选为平胜村农民会长,此期间,境内多兵灾匪患,他冒着风险带动村民开展清匪反霸斗争。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本县早期共产党员之一。
1948年,杨德春按着县委、区委指示,起早贪晚深入村民,组织互助组并亲任互助组长。互助组吸引了附近4个自然屯的农民,纷纷请求加入他的互助组。1953年1月,互助组转为农业生产合作社,定名为“五三社”,是全县三个早期农业生产合作社之一。“五三社”在困境中产生,全社百余户仅有3台驴车和几件粗笨农具,被当地群众称为“毛驴子社”。杨德春虽已年近花甲,仍和社员同甘共苦,和农民一块参加生产。“五三社”生产不断发展,社员生活明显提高,同年秋,杨德春光荣出席内蒙古自治区劳动模范大会。他和代表们一起与自治区主席-合影。此后被选为突泉县委委员,并任五三村村长、大队支部书记,1965年7月,因积劳成疾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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