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熙宇
[生卒]1783-1853 [籍贯]峨眉县人
[朝代] 清朝
[主要著作],,
[小传]
性孝友,颖悟过人。年十五受知于郡伯宋梅生,以第一优贡送案。嘉庆十三年(1808)举人。道光十三年(1833)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散馆,以知县分发广东,委署乐昌县事。乐昌盗风甚炽。熙宇先清河道,复派干役严密巡逻,盗贼敛迹,行旅称便。后调仁化,视事月余,补揭阳知县。兼署海阳。是岁海阳大水,逐处堤皆决。熙宇驻河干数十日,亲自指挥各乡兴工复堤,较历年省费十分之七,民感其德。后又兼海澄令,一官三印,事务繁剧。熙宇德威兼施,故能绰有余裕。林则徐督粤,秉见时留与畅谈,首肯者再。调番禺知县。升南澳府同知。迁广西南宁府知府。擢左江道,兼右江道台。咸丰元年(1851)调福建兴泉永道。去之日,士民送数十里不舍。简放甘肃按察使。又改调安徽按察使。太平天-席卷江南,攻安徽。熙宇奉命率军抵御,全军覆没,议处正法,年七十一岁。著有《曲江书屋诗文集》、《花洋山馆诗钞》、《评选七家诗》行世。孙桐生谓:“先生耽情《风》《雅》,诗笔清新。所选《七家试帖诗》,清丽庄雅,允为应制正宗。几于家有其书。……其诗婉丽清腴,兼有中晚唐之盛才人吐属。”孙桐生《国朝全蜀诗钞》、徐世昌《晚晴诗汇》录有其诗。《峨眉续志》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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