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贻琦(1889.12.29-1962.5.19),字月涵,祖籍江苏武进,祖先于明成祖时由江南迁居北京,后于天津落籍,为梅曾臣长子。第一批庚款留美学生,1914年,由美国伍斯特理工学院学成归国。历任清华学校教员、物理系教授、教务长等职,1931-1948年,任清华大学校长。1955年,在台湾新竹创建清华大学并任校长。
梅贻琦出任清华校长期间,奠定了清华的校格,为清华大学做出了不可泯灭的贡献。期间,对师资人才进行严格遴选和延聘,推行一种集体领导的制度。他与叶企孙、潘光旦、陈寅恪一起被列为清华百年历史上四大哲人。
人物生平
1889年(光绪十五年)12月29日,梅贻琦生于天津。在堂兄弟中排行第五。其父中过秀才,后沦为盐店职员,甚而失业,家境亦每况愈下。
1904年(光绪三十年),南开中学第一期学生。
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入保定高等学堂。
1909年(宣统元年)6月,梅贻琦报考首批庚款留美生,在630名考生中以第六名的成绩被录取,成为首批赴美留学生47人中的一名。
1910年(宣统二年),进入美国武斯特工学院(WorcesterPolytechnicInstitute),习电机工程。
1914年(民国三年),毕业于吴士脱理工学院电机系,获电机工程学士学位,并入选SigmaXi荣誉会员。
1915年(民国四年),春季,留学归国。同年秋季,担任清华学堂物理教师。后任教务长,暂代校务,清华大学留美学生监督处监督等职。
1931年(民国二十年)10月,出任国立清华大学校长,到职后多次阐述“师资为大学第一要素”等办学至理,并积极延聘国内国际著名学者来校执教。
1937年(民国二十六年),抗日战争时,清华与北大、南开三校合并为西南联合大学,任国立长沙临时大学校务委员会常务委员,翌年任西南联合大学校务委员会常委兼主席。
1943年(民国三十二年),在由他拟纲,潘光旦代笔的《工业化的前途与人才问题》中,梅贻琦表示,真正工业的组织人才,对于心理学、社会学、伦理学,以至于一切的人文科学、文化背景,都应该有充分的了解。
1945年(民国三十四年),日本投降后,回北平筹备复校,继续担任校长,直到1948年12月清华园解放前夕。
1948年(民国三十七年)12月,北平即将解放。梅贻琦搭乘国民党的飞机南下。国民党政府再三邀请梅贻琦入阁,梅贻琦维持了一贯的中间立场,他对新闻记者谈话说:“不出来对南方朋友过意不去,来了就做官,对北方朋友不能交代。”所以始终婉谢,他依然属意教育。
1949年,前往巴黎参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科学会议,任代表团首席代表。会后赴美。
1950年任华美协进社常务董事,翌年组织清华大学在美文化事业顾问委员会。
1953年任台湾当局教育部门在美文化事业顾问委员会主任委员。
1955年,梅贻琦由美国飞台湾,开始用清华基金会利息筹办“清华原子科学研究所”,也就是台湾新竹清华大学的前身,诺贝尔奖获得者-曾在这里就读,梅贻琦因为一手奠定了台湾的清华基础,被称之为“两岸清华校长”。
1958年7月,任台湾当局“教育部部长”,兼清华大学校长。嗣兼任“国家长期发展科学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兴建核科学馆、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
1959年,兼任台湾当局“国家长期发展科学委员会”联席主席。
1960年5月,患病入台大医院疗养。
1961年2月,奉准辞台湾当局“教育部部长”,仍兼“原子能委员会”主任委员。
1962年2月,当选台湾“中央研究院”院士。5月担任“国立中央大学”地球物理研究所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同年5月19日,上午10时50分病逝于台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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