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云南名人

陇均府 [公元1898年-1958年]

时间:2020-08-23 昭通浏览量:395

陇均府,原名君辅,字佐贤,镇雄小河人。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十月生于彝族富豪家庭。1906至1916年读私塾,1917至1919年闲居。1920年在云南省-教育训练所受训。1922年任镇雄中东团防队长。1927年任镇彝边防游击统部中队长。1929年任镇(雄)彝(良)游击大队副及参谋。1930年任黔边游击队长。1931年为该队参谋长。1933年任镇雄县常备大队长。1934年任云南省团务督练一处督练官。1935年参与安恩溥追堵红军长征,同安恩溥到贵州、丽江等地进行-和剿红军活动。1937年任国民党滇军第六十军一八二师少校副官、中校副官主任、中校参谋、中校军械官等职,随安恩溥部参加抗日,转战江苏、山东、江西等省(滇军六十军参加了台儿庄战役)。1939年经安恩溥介绍加入国民党特别党部。1941年在成都国民党中央军校高等教育班受训,1942年毕业回滇任六十军补充团副团长。1943年改补充团为基干团,任中校副团长。同年回家休假期间,介建妥泥郑公桥(该桥至今仍在)。1944年返回部队任昆(明)宜(良)师管区基干团团长。
1946年2月,奉命离开军职,由省民政厅委任为镇雄县长。陇就任后,发表《告全县民众书》,提倡勤耕苦读,各安生业,号召栽棕种麻,植桑养蚕,破除迷信,戒烟禁, ,积极惩办抢匪。动员土豪劣绅捐款58.5万元,调集民工8000余人,完成镇毕公路镇雄段土方工程,并报请挪出积谷4000石救济灾民,1947年以“禁烟擅杀”之过被撤职(这里的烟是指鸦片烟)。7月赴昆,由建设厅长陇体要委为镇彝美烟推广员,推广种植美烟(既今天所说的烤烟)。1948年11月20日县长冯天祥因烟案(鸦片)被撤职,省民政厅第二次任命陇为镇雄县长。是年年底到次年春,陇主持修建屏候桥和德升桥,创办《镇雄报》。
在国民党行将灭亡之际,陇均府号召富豪之家“破交保产,拼命保命”,宣传-,亲自主持镇“五.九”反蒋进步武装。
1949年1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追歼蒋军残部,路过镇雄,陇率县政府人员离县城,去仁厚(今尖山乡仁厚村)家中,12月9日接到云南省国民政府主席卢汉起义通电后,陇亦发出起义通告,宣布起义。带人回城时,县城已被熊启嵩和陇承尧控制,不让其进城,陇遂调集乡团攻打陇承尧,争斗持续月余,1950年卢汉电告安纯三及二陇,命勿再生枝节,明确指示镇雄秩序应由陇均府维持,等候人民政府接管,双方争斗始停。1952年8月,陇均府因毕节保安司令万邦珍案件牵连,被捕判刑。1958年6月30日送昭途中投水 ,时年58岁。
1985年1月5日,镇雄县委决定恢复陇均府起义人员名誉,给抚恤费200元,安埋费150元。

标签: 中国 |  云南 昭通 | 雄县 | 镇雄县 | 

展开全文
<上一条   |      |   下一条 >
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