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城(1894-1941),又名维仁,字廷珍,上海青浦七宝(今上海县七宝镇)人。中华民国外交官。南社社员。
清光绪二十年(1894)生。早年入上海龙门师范,后入吴淞中国公学商科,兼攻新闻学;继进北京大学,获法学士学位,在北京、青岛等地从事新闻工作;又赴日本考察政治经济,归国后任北京华北大学教导长。
民国十一年(1922)9月,王宠惠任北洋政府内阁总理时,被任为副秘书长。
1923年南返,先后在中国公学,上海法学院,爱国女校大学部任教。
1926年,受于右任、邵力子支持,任北京“正谊通讯社”社长。
1928年5月3日,山东济南“五·三”惨案发生,负责督办“山东事件”宣传工作,并协助外交部筹组情报司。
1929年l-9月,任情报司司长。旋以公使衔任驻朝鲜汉城总领事,被领事团推选为首席总领事。
1931年7月,国内发生“万宝山事件”,日本警察在长春杀伤农民多人,反捏造消息,电告朝鲜各报:万宝山韩(朝鲜)农被华人杀害,中国东北当局将下令驱逐朝鲜侨民,以挑起全朝鲜排华风潮。一周间,旅朝华侨109人被杀、160余人被伤。排华风潮初起,张维城即致函日、朝当局,提出应防事态扩大。7月4日排华高潮掀起后,又在中国驻仁川领事蒋文鹤陪同下约见朝方外事课长和殖民当局政务总监进行紧急交涉,表明严正立场,强烈要求朝方当局干涉制止,并亲临现场,作出应变措施。同时,指示中国驻朝各领事馆全力保护华侨,收容侨商、难胞,仅汉城总领事馆即收容千余人;又通知“中华商会”护送避难者回安东(今丹东),收容者达万余人;要求华侨在未获中国政府经济资助的情况下,向国内亲友告贷集款以应急。日、朝当局为欺骗舆论,派外事课长送“救济金”以表“慰问”,张维城识破其阴谋,坚拒不收,并提出强烈抗议。要求惩凶、赔偿、道歉。在张维城出面交涉和中国政府再三抗议及国际舆论的压力下,日、朝当局不得已出面干涉,排华风潮历时半月始获平息。此后,协助中国驻日公使汪荣宝写成《朝鲜排华惨案调查报告》,并报外交部于8月27日公布,《民国日报》又于8月24日发表与日、朝交涉的有关文件,日、朝排华-于是大白于天下。张维城对日本侵华阴谋,早有警惕。前于4月间黄炎培赴日、朝考察,在汉城,维城向黄提供朝鲜民众受日本奴役当-奴的真实情况,并帮助搜集日本军阀计划侵华的书籍,促成黄炎培编写《黄海环游记》和《朝鲜》两书。
1931年7月,调任驻芬兰公使代办。
1932-1935年,在上海执行律师业务,同时开始编写中、英文《朝鲜排华惨案》一书,旨在以此唤醒国人。又着手推动家乡建设,与松江李余生等人发起,疏通七宝蒲汇塘,总揽开河事宜;与青浦士绅合办青沪汽车公司,沟通上海市区和西部郊区的交通;捐款为七宝小学兴建教室。
1935年8月至1937年3月,任国民政府-审计部审计。后赴西安任审计部驻外审计兼陕西省审计处长,与邵力子、杨虎城交往甚密。
1938年,迁成都,在华西大学任教,并参与《国际与中国》杂志的,发表《改进外交行政之刍见》,对政府在抗日战争中的外交行政提出建设性意见。还据多年外交工作经验和对国际形势、海外侨胞状况的了解,建议增设使、领馆,特别要加强东南亚缅甸仰光、八莫和越南老街的驻外机构;建议增设驻外商务官、财务官,创设领事巡按官,开办外交人员训练所,清理使馆历任欠费……革故鼎新,重振国威。
1940年,应交通部长张嘉璈邀任部顾问,对战时交通建设建树颇多。抗日战争期间,终因操劳过度,1941年11月15日突发心脏病逝世,时年48岁。
(来源:《上海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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