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寿华(1960~1985)青阳县蓉城镇牌楼村人。1978年高中毕业后,任本村民办教师。1980年应征入伍,分配到解放军某部侦察连。军事训练中成绩卓著,先后5次代表连、团参加师、军组织的大比武,获“训练标兵”、“技术能手”、“特等射手”称号,并以创造“猿猴攀登法”立三等功。198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团支部书记、班长、代理排长。翌年7月随部队开赴云南老山前线。在收复“一一六”高地战斗前夕,曾3次到前沿阵地,出色完成侦察任务。1985年2月26日,新的战斗任务下达,即咬破手指,写下血书“愿为祖国洒尽最后一滴血”,以示决心。3月8日上午8时战斗开始后,陈寿华带领战友冲锋在最前头。当进攻部队突破越军第二道火力网,冲至距高地顶端20多米处时,遭到敌军设在高陡石壁上一个暗洞的火力阻击。腿部负伤的陈寿华见战友们几次攀登失败,毅然对身边班长柯庭林说:“你们掩护,我上!若我牺牲,你接替我指挥!”关键时刻,敌手 将其右手炸得鲜血淋漓,但他以惊人毅力,用左手紧扣石缝,奋力攀上石壁,将一束手 塞进越军洞穴将其炸毁,使进攻部队胜利收复一一六高地,自己不幸身中敌人两枚 壮烈牺牲。是年,国家民政部批准其为革命烈士,所在部队授予“一等功臣”称号,并追认其排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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