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胜
(1966~1999年),男,洲仔镇楠木村人,1987年7月毕业于广宁县农林技术学校,回乡后考领乡医资格证。村民求医,随叫随到。遇经济困难病人,减免医药费。1997年7月1日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1月5日当选楠木村委会主任。当“村官”120天,一心为民办实事、好事。3月,村400多亩稻田受旱,春播春插受阻。卖掉肉猪2头,向朋友借款,凑得3000多元买回抽水机一台,帮助村民抽水抗旱抢插;牵头兴建金场河欧坑村大桥;帮助解决小学操场征地问题。3月1日任村支部书记。5月16日因交通事故逝世。
事迹被省、市新闻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当时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批示:“要宣传农村基层干部的好典型”。广宁县委、县政府追认为“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村委会主任”。
标签: 中国 | 广东 广宁县 | 宁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