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照楼(? -1950年),陆丰县上砂乡(今属揭西县)人,是把持上砂乡封建堡垒的官僚地主头子。他宣扬封建宗族思想,维护族权统治。民国16年(1927年),为对抗农-动,组织300余人 的民团,联合邻乡的地主武装,勾结国民党杨作梅保安队,杀害本乡到外地参加革命的农民多人。民国37年国民党军队全线溃败之时,庄照楼等组织上砂乡封建地主武装“自卫大队”和“护乡团”(有100余人 )宣布本乡人凡是参加“奸党”者,捉到本人的立即 决,其家产充公。任何人过境要事先报告,否则击杀勿论。是年8月,潮汕人民抗征队武工队员张介平、贝影等8人,进入上砂乡开展-工作,住在径背村庄应琪家,被上砂“护乡团”拘捕时,上砂乡进步青年庄学设法营救,被加以“叛逆”罪名,立遭 杀,又给庄应琪以“窝匪”罪名也遭 杀,将8位潮汕武工队员全部活埋,制造了当时震动东、韩两江的“七二四”(农历)事件。民国38年2月,河田墟解放之后,庄照楼与国民党地方联防队头目叶冠雄、彭善猷等人秘密联络,阴谋进攻河田解放区。并对上砂内部进行强化统治,制订“上砂庄氏族自治会施政纲要”。1949年10月26日,中共陆丰县委和东一支第六团,多次派人进入上砂和庄照楼谈判后,庄同意放下武器,上砂和平解放,建立人民政权。
1950年3月18日,庄照楼伺机反扑,组织“黄旗党”发动-武装-,包围伏击、杀害人民政府工作干部和六团三-士23人。3月22日,驻军三六八团在600多民兵配合下,予以平息。庄照楼逃跑,后在江西被捕,押回陆丰,后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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