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秉让(1819~1877年),阳西溪头陈石村人。少时家穷,16岁时,父母给他在上洋村姚员外订下一门亲事,18岁时父母想为他完婚,女家嫌其家贫,婚事告吹;后来娶了女家丫环。婚后的陈秉让发奋读书,考取拔贡。他发迹后,依照上洋大屋样式在陈石村建了一座大屋,总面积达3.33万平方米,其中有果园、晒场、池塘、月亭等。清同治元年(1862年),阳西地域发生“土客之争”,死者逾万,陈秉让在地方招募3000乡勇,日夜操练。客族犯溪头,陈秉让率乡勇拒战,将对方阻于海上,在阳江诸镇中,溪头独得安宁。此后,陈秉让升为阳江民团团练副使,在职期间,勤劳地管理地方政事,有政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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