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兴胜(1931~),广东省揭西县人。194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7年在钱坑中学读书,期间参加共产党地下革命活动。1948年3月至1949年1月先后在中共揭阳县委正风出版社和大溪政工队工作。1949年1月至1949年8月,任闽粤赣边纵队二支队六团独立第二连政治指导员。1949年8月至1953年7月任中共揭阳县五联区委宣传委员、揭阳县五联区土改分队长。1953年7月至1955年4月任中共揭阳县安乐区委书记。1955年4月至1958年8月先后担任中共揭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1958年8月至1960年6月任揭阳县龙颈水电站工程指挥部党委第一书记、主任。1960年6月至1965年7月,调任汕头地委农业办公室副主任兼汕头专署农业局局长。1965年8月起任中共澄海县委书记。“文革”中被林彪、“-”在汕头、澄海的追随者打成所谓的澄海“余林-集团”为首分子,遭受破孩。至1978年10月18日中共汕头地委作出决定,对林兴胜给予平反昭雪,恢复名誉和工作。1975年2月至1981年8月,先后担任中共潮安县委副书记、县委书记、中共汕头地委常委(期间,1980年8月至1981年8月参加中共中央党校第一期中青班学习)。1981年8月至1983年8月任中共汕头地委副书记。1983年8月至1993年4月,地市合并后,任中共汕头市委书记(期间,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届、第十四届全国代表大会代表)。1993年3月至1998年3月任广东省政协副主席。后离休。1990年初与吴南生倡建潮汕星河奖基金会,任会长、创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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