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朝(1888~1975),广东开平县人。自幼家贫,只读过两年私塾。光绪二十六年(1900)到美国投靠做劳工的大哥,在洗衣馆做零活,后得当地一位小学校长帮助半工半读。他聪明好学,两年时间掌握了小学阶段的知识,四年完成中学课程。后考入纽约些路乔士大学,毕业后在些路乔士市立医院等医院任医师。民国9年(1920)回国,先后在广州、湛江、柳州、容县等地行医。民国12年、14年曾两度出任广州市卫生局局长。同年负责筹建广州海关检疫所,兼任所长,制定出《广州市海港检疫条例》,于民国15年9年实施,从外国人手中接收海关检疫权。《条例》颁布实施后,在遭到外国领事“ ”和反对的情况下,卫生局仍坚持原则,维护主权,对违例的外国船舶依法制裁,各界民众无不称赞。民国28年任一七四后方医院院长,民国29年任湛江寸金桥医院院长。新中国成立后,1958年8月参加医疗机构大联合,先后在光扬、秀丽卫生院任医师,1966 年2月任荔湾区第三届医联管委会副主任,1969年因病退职。
司徒朝从事医疗工作50余年,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对消化道出血、呼吸系统和小儿科疾病深有研究,他研制的“保肺止咳露”治疗咳嗽疗效良好。他关心家乡建设,曾捐资家乡筑堤及修建司徒氏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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