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焘(1544—1625),字若临,号斗野,河源县城镇上城石狮李屋人。他天资聪颖,四岁习句读,不懂的就请人解答。长大后,学无不通。明隆庆二年(1568)中进士。先后做官15任计50年,直到云南巡抚,人称“槎城之魁”。
李焘中进士后,授任福建泉州府推官。不久,调任浙江金华府同知。他办事严谨,注意调查研究,到浙江金华府任职时,发现监狱里关押有7个犯盗墓罪的犯人有冤情,便深入民间查访,了解事实-,终于弄清案情,捉得真犯,释放了这7个受冤屈的人。后调任南京兵部职方司员外郎,随后又调任南京工部营缮清吏司署郎中事员外郎并代理郎中事务,不久升为郎中,负责营建和修缮四陵及殿宇,成绩显著,受赏5次,加俸一级。明万历一年(1573)得到皇帝封典:授李焘为奉直大夫;封其父亲李学颜为奉直大夫、南京工部营缮清吏司署郎中事员外郎;封其母马氏、妻陈氏为宜人。
明万历六年(1578),李焘升任湖广衡州府(今湖南衡阳)知府,在这一任上,李焘的才干和廉洁,得到当地人民的充分肯定和皇帝的赞赏,《湖南通志》“名宦”中曾为李焘立传曰:“李焘,河源人,万历中知衡州府,力行节俭,尝取四大礼度民所能行者辑为简仪,又手书司马光俭训刊布民间。闾里恶少,皆廉得其奸状,事发,悉寘之法,民称神明。”随后,提任河间长芦都转运盐使司运使。由于李焘政绩突出,万历十六年又得到皇帝封赏:授李焘为中大夫;赠其祖父李珖、封其父亲李学颜为中大夫、赠其祖母潘氏、封其母马氏、妻陈氏为淑人。在明万历二十一至四十七年(1593—1619),李焘50—70岁期间,先是任广西布政司参议。在广西期间,他针对当地瑶民特点,循循善诱,晓之以理,施之以法,三文本框: 年后,便出现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良好社会风气。以后调任湖广按察使,即湖广提刑按察使使司(省的司法机构)长官,主管一省司法工作。当时,当地各藩镇违法在辖区内扩充军队,委派官吏,乱征赋税,互相攻战,人民遭受兵祸危害,社会生产受到严重破坏。李焘奉旨五路会剿,他废寝忘餐,夜以继日,前往各藩做细致工作,各藩贴然,而后,违法犯罪者极少,囹圄(监狱)皆空。以后李焘调任云南右布政使,后任左布政使。任职期间,认真发动群众搞好地方基本建设,开辟道路1500公里,开垦农田万顷,治滇政绩卓著。万历四十七年,李焘又一次得到皇帝封典:授李焘为通奉大夫;赠其祖父李珖、父亲李学颜为通奉大夫;赠其祖母、母亲、妻子为夫人。当时李焘已经70岁,祖父、父、母、妻子均已去世,这是李焘“三代二品”的来历。
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李焘被提升为云南巡抚都察院右都御史,为云南省的最高长官,还兼督四川、贵州两省兵饷,这是李焘当官生涯的顶峰。
李焘为官50年,官至二品,却为人俭朴,廉洁奉公,执法无私,在外当官,不带家属同居,有昔人琴鹤之风,得到朝廷和百官的称赞和佩服。年迈告老还乡,两袖清风,故居及其亲修的祖坟与平民百姓无异,正如河源县进士邝奕垣《怀李中丞》诗中写的:“我爱李滇抚,为官五十年,厨无隔宿肉,囊乏用余钱,意厌城市闹,情钟泷水缘。遍观利达者,可不谓前贤。”
李焘是个热心乡梓建设、事业心重的人,他告老还乡后,倡导修葺“龟峰塔”,还亲笔题写“龟峰古刹”4个刚劲大字,用石刻成2米长的横匾镶嵌在古塔门楣上。在河源兴学,著有《河源县儒学记》,今存;倡导开通湛珠湖渠道和从桂山经双下、万年基、木棉塘等几条渠道,总长35公里,既可以排除洪涝灾害,又能引水灌溉双下等地大片农田、坝地,为民众排除洪涝灾害。同时对挖鳄湖,复建上城,修筑当时河源管辖的忠信至九连山大道都作出重大的贡献。因年老卒于明天启五年(1625),享年82岁。
李焘逝世后,由于他是朝廷二品官,死后要报告皇帝。因此,族人一面给他安排后事,一面上报朝廷。而下葬多时,皇帝才派大臣带着御赐衣冠来广东,着广东巡道谢洪道代表带御葬来河源,族人只好另用一副棺木装御赐衣冠进行安葬,俗称“衣冠冢”。《谕祭李焘文》中评价道:“惟尔器识渊宏,才猷敏练。平凡夙称于执法,循良式著于惠民。”
李焘逝世后,县人感其德,在河源县城镇上城县衙后街建“尊德祠”作纪念,祀郡邑乡贤,载《广东通志》、《惠州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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