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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舒兰 [公元1902年-1989年]

时间:2020-08-24 韶关市浏览量:281

林舒兰(1902~1989),女,生于翁源县岩庄乡鲁溪村一个贫苦农民家庭。舒兰刚懂事就干起了拾柴、煮饭、照料弟妹的家务,从小养成了吃苦耐劳的习惯。
1920年,年仅17岁的舒兰遵从父母之命,许配给本乡农民叶经济为妻。几年后,生下儿子叶玉芬。1938年丈夫病故,舒兰母子相依为命,过着艰难困苦的生活。
1947年春,为了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舒兰毅然把独生子叶玉芬送到了游击队。1948年6月的一天,玉芬随游击队小分队出山征粮,不幸被捕,壮烈牺牲。
儿子牺牲后,舒兰孤身一人,艰苦度日,但她始终坚信共产党一定能把新中国建立起来,从而树立了“活下去,盼解放,要报仇”的坚定信念。
解放后,舒兰扬眉吐气。在清匪反霸斗争中,她手提松明铁罩火,夜以继日宣传发动群众,并大胆揭发检举了当年杀害她娘家6口人的6名 分子。在国家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时期,她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带头把家里的700公斤稻谷全部卖给国家,带动了全村群众踊跃卖粮。大搞合作化时期,她废寝忘食,动员了8户乡亲率先报名,加入农业合作社。实行义务兵役制之初,她挨家挨户做宣传发动工作,动员了5户人家送子参军。1955年,家乡大旱她带领60多名群众挑灯夜战,担水保苗,创造了“灾年夺丰收”的奇迹。
50年代至80年代,舒兰先后45次出席省、地、县及乡人民代表大会和烈、军属英模表彰会,12次被评为省、地、县“特等烈属”。1954年至1956年,连续被选为县人民委员会委员,1953年至1963年,曾3次给党中央和毛泽东写信,汇报她10多年来的工作和生活情况,中共中央办公厅曾2次代表毛泽东主席给舒兰回信,并2次寄来毛主席的照片。1988年,舒兰再次被韶关市委、市政府授予“模范烈属”的光荣称号。
1989年,舒兰逝世,岩庄乡党委、政府为举行了隆重的追悼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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