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祖恩(1891~1911),翁源翁城镇人。少时勤奋好学,性格开朗,不受世俗礼法的约束,崇拜取义成仁之士,常怀一颗报国之心。李十五岁时毅然从军,在军中练就了一副好筋骨。1910年退伍后,经何克夫介绍,加入同盟会。1911年,国民革命党党员黄兴、赵声等人召集各省革命党之精英于广州,准备举行起义,李欣然应从,与姚雨平等人,在广州沙河密设机关,输送枪械。同年3月29日,起义军奋起反清救国,焚攻广州督署,祖恩随同起义人员冲锋陷阵,“虽见断腿折臂犹复踏血前进”。当义军战至川龙口时,祖恩不幸落入敌手,英勇就义。
中国国民党为追念前功,褒扬先烈,在黄花岗建造了烈士陵园,将李祖恩等黄花岗七十二烈士的英名刻于纪念碑上,永为国人瞻仰。台北圆山忠烈祠亦镌其英名,同享台湾最隆重之祭典。
民国23年(1934),翁源县民国政府在翁城中山公园(今尚同中学校内),为李祖恩烈士建造纪念碑,县长陈定策为其撰写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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