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年伟,1935年4月生,1951年4月参加工作,195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1年起先后任广州市芳村区团委干事、广州市郊区团委干事、团委宣传部长。在参加广州市郊区土地改革工作中,被市委授予土改复查二等功臣。1959年任中共江村区委办公室干事。1961年5月起任江村公社党委副书记、社长、书记。1968年任郊区第一批下放干部大队长。1975年7月任新滘公社党委书记。1984年7月任郊区副区长。1987年至1993年4月任白云区区长。1993年4月任白云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年伟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处事果断有主见,民主作风好,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和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在主持公社和区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期间,陈年伟深入基层,大胆决策,使区的经济、社会等各方面都取得显著成绩。江丰实业有限公司从创业初期直到80年代以后成为“江高模式”龙头企业,20年来都离不开陈年伟的大力支持和推介,使公司培育的“江村黄鸡”获得国家科技金奖,被评为广州市十大农业名牌产品。“公司+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以其产、供、销一条龙的新型生产方式,被《人民日报》定名为“江高体系”。1983年1月,陈年伟被选为中共广东省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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