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锦涛(1870~1939),字澜生。广东南海槎头(今属广州市)人。幼年入香港皇仁书院就读,毕业后留校任教员。光绪二十四年(1898)入天津北洋大学堂学习,毕业后留校任教。1901年赴美国留学,入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数学系和社会学系。1902年获理学硕士学位。1905年入美国耶鲁大学研究政治经济学,获哲学博士学位。1906年回国,被清政府授进士衔,入翰林院为编修。后任广东视学、京兆视学,大清银行监察、印铸局副局长、统计局局长、预算司司长、币制改良委员会会长、大清银行副监督学部一等咨议官、资政院议员等职。
民国元年(1912)1月,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南京成立,任国民政府财政总长,审计局局长。曾与许世英等组织国民共进会。1913年9月,任北京政府财政部驻外财政员。是年底,奉国民政府之命,赴美国参加波士顿国际0大会和巴拿马运河博览会,择定中国会场地址。后又以-顾问身分,赴欧洲考察财政金融。1916年6月回国,任段祺瑞执政府财政总长,盐务署督办,代理外交部长。1917年1月因受贿案入狱。次年被赦免。1920年5月回广东,任广东军政府财政部长、顾问,曾协助胡汉民整顿广东财政经济和币制。同年10月,寄寓上海。1925年复任西北银行经理。是年底再任财政部长兼盐务署督办。1926年与胡光鹿等在天津合办中国无线电业公司。1930年转入北京清华大学经济系任教授,进行经济学的研究。1930年退休,寓居天津。1932年1月,应聘为国难会议议员。年春,应汪精卫之邀,任南京国民政府币制研究委员会主席。年193519383月,伪中华民国维新政府在南京成立,充任财政部长兼兴华银行总裁。1939年6月12日在上海病逝。著有《均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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