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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萼洲 [公元1908年-1997年]

时间:2020-08-24 浏览量:271

蓝萼洲(1908~1997),字晓澜,湖寮镇新寨村人。
民国15年(1926)秋,萼洲投笔从戎,参加东路军北伐,任宣传员。民国19年,任江苏省政府一等科员。民国22年,任福建省晋江县政府秘书,次年5月受任“剿匪”军北三路总部秘书兼办庐山军官训练团筹备。
抗日军兴,萼洲随陈诚赴苏、沪,旋奉调广东惠阳第四区专保公署科长。民国28年,调第四战区长官部任上校党政科长,承办粤桂两省党政事宜,参加重庆复兴中央训练团党政班培训,结业后被留团,担任训育。翌年调升第四战区战地失学失业青年招致委员会秘书兼军官团政治部少将主任,期间调长官部秘书处任处长。民国33年后,先后奉派为广东博罗、丰顺、澄海等县县长。
民国35年秋,萼洲调任广东省府顾问兼主任秘书及设计考核委员,得省府主席罗卓英倚重。值罗卓英及秘书长因公联袂晋京,由萼洲代折代行3月,毫无差失。民国37年,他调任广东第六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
民国38年迁台后,萼洲任台湾警备司令部政工处少将副处长,旋调“国防部”少将参议。时值国民党改造,由11人组成台湾省改造委员会(台籍5人、其他各省籍6人),萼洲为委员之一。改造完成,他当选为省委委员,连任4届,历兼省党政关系总干事。其间,他兼任台湾省选举罢免监察委员、地方自治法规修改委员、行政效率促进委员等。台湾省主席严家淦深器之,任其为台湾省营仓库公司总经理兼第一银行官股董事,仓库公司每月原亏赔9万元,经其接任整理,不10月竟盈余140余万元。在任两年,他创办代缴关税办法,使商人获得资金流转,以加速工农生产;订立各工厂申请设立特约仓库办法,避免向银行押借而冻结,尤为利于工业建设。
台北市大埔同乡会成立,萼洲被选为第一届常务理事,后当选为理事长,历3届。他任理事长后,亲往新加坡、马来西亚、香港等处,劝募同乡捐助建馆基金。其兄雄洲停业一季陪同,募得台币100余万元,购置台北市会所,同乡会始得获奠初基。
蓝萼洲于1997年在台湾辞世,享年8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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