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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希明 [公元1898年-1986年]

时间:2020-08-24 梅州市浏览量:317

姚希明(1898—1986),平远县大柘丰光村人,姚雨平将军之胞弟。
1926年7月毕业于南京国立东南大学(中央大学),后被国立中山大学聘为讲师。1928年5月至1929年4月,姚希明出任广东省新丰县长,卸任后任国民党广东省党部宣传部总干事兼广州《民国日报》总。1931年5月至1932年4月,姚希明调任和平县任县长。在新丰、和平任职时,他重视教育,把有限的县财政资金大部分用于教育事业上,经他亲自规划、筹办的中、小学校有3所,被当地美称为“教育县长”。和平离任后返回广东省党部宣传科任主任。1936年11月至1938年7月,任广东省乐会县县长。1938年8~12月,任省政府咨政。1940年5月30日,国民党梅县县党部下令解散“学抗会”。各中学学生代表200多人到县党部-,县党部逮捕谈判代表姚秋实、李鸣铮等7人,并打入梅县龙虎圩监狱达半月之久,酿成了轰动一时的梅县“七君子事件”。姚希明专程赶往梅县,多方交涉。在中共梅县中心县委的营救下,才使他们得以释放。
1945年初,日军攻占了广州后,姚希明随省府迁址平远,任广东省动员会议指导及广东省物价管制委员会督察等职。在家乡期间,姚希明热心公益,崇文重教。曾多次到县城中学讲课,捐赠书籍。从微薄的工资中资助了多名家乡的贫困子女入学,有些直至大学毕业。抗战胜利后,任广东省政府巡回督导。1946年任广东省社会处视导。1948年4月任文艺演出民众教育馆秘书。1949年10月14日,姚希明入广东南方大学学习。毕业后在省工业专科学校负责图书馆工作,后调任省华南工学院图书馆负责分类、编目工作。1957年1月任命为广东省政府参事室研究员。
1986年去世,终年8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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