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士超(1755—1808),字卓仁,号贯亭,广东阳山县通儒杨梅坑(今七拱镇)人。祖籍福建,徙居台湾,后迁阳山。清乾隆二十年(1755)八月,生于台湾府淡水。乾隆三十二(1767),随祖父迁大陆广东阳山县。少力学,举乾隆癸卯乡试,乾隆六十年以二甲第三名登进士,授工部主事,后补都水司。两充嘉庆辛酉、壬戌会试同考官,先为营缮员外郎,升郎中,转任浙江、广西、河南道监察御史。嘉庆十三年(1808)在京因病去世,次年归葬阳山。郑士超是阳山历代6名进士之一。他在工部为官,清廉正直,勤于政务,与陈鹤、牟昌裕等并称“工部三君子”;后转任浙江、广西、河南道监察御史,以直言不阿、胸怀磊落,与牟昌裕被誉为“台中二凤”。而阳山民间,则把他与前贤韩愈合称为“两御史”。为官期间,郑士超敢于直言,连续向皇帝疏陈时疴5篇,要求“禁革海盗、天地会、, 局、 、滥收浮费”,均得皇上嘉纳,为世传唱。
标签: 中国 | 广东 清远市 | 阳山县 | 清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