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智增(1900~1930),又名覃鲁,字连芳,象州南街人,国民党左派人士,20年代象县青年、农-动主要领导人之一。
民国初,毕业于象县高等小学。1926年夏,参加象县革命青年社,先后任副主任、主任。
同年冬,入国民党柳庆区党务整理处党员特别训练班学习。在班期间,受到陈岳秀、张胆等共产党员的教育和影响, 追求进步,向往革命。1927年5月结业回县,任国民党象县县党部筹备委员会主任兼象县农民协会筹备委员会主任,与李忠惠一起,开办农民训练班,培训农运骨干,并继续负责革命青年社工作。
覃智增为人正直刚强,敢于斗争。象县县长李镜堂破孩进步学生、庇护调戏民女的县府官员激起民愤。覃智增组织青年社社员和农协会会员-上街-,张帖标语,高呼“打倒李镜堂!”“打倒-污吏!”。李镜堂指使一些人成立所谓“象县革命青年团”专与革命青年社作对,覃智增则以县党部筹备委员会主任身份,下令解散“象县革命青年团”,与 当局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1927年10月,柳州清党委员会以“-”、“共产党嫌疑”为由,将覃智增捕押柳州审讯。覃智增坚定沉着,据理驳斥。当局找不到证据,只得把他释放。回象县后,覃智增更积极地带领革命青年社员开展活动,先后到寺村、罗秀、大乐、中平等革命青年分社指导工作,发动青年参加县内以“二五减租”斗争为主要内容的农-动。1930年5月,筹划夺 ,不慎泄密,于6月3日晚在县城搭船出走时,被象县县长熊中甫派警逮捕。
当晚在监审讯,施以香火灼烧等酷刑,逼其供认“谋反”。覃智增宁死不屈,矢口不认。次日清晨被杀害于县城东门外,年仅30岁。1985年1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追认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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