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澯(1461~1519),字仲,别号泾川,平南县城西厢一里人。张澯幼年颖慧,10岁能文。
明成化丁酉年(1477年) 乡试第九名中举人,第二年中进士,任翰林院庶吉士,庚子年(1480年) 授翰林院编修。弘治巳酉年(1489年)授侍读,乙丑年升侍讲。正德元年(1506年)晋升学士,再升国子祭酒,礼部左、右侍郎。正德四年(1509年)升礼部尚书,后接连调任吏部、户部、兵部尚书。当时朝廷有些官员诋毁他与忤逆朝廷的刘瑾交好,他不屑与之争辩,只称病辞官归家。因其在朝廷深受器重,不获允许。他前后上了15次奏疏,直到正德十年(1515年),已经54岁,朝廷才准予他辞归。加赠为太子少傅,敕赐谕书和马匹给他回来,并命令当地官府每年由官仓给粮400斤和轿夫4人作为服役。后改荫他的长子张概为中书舍人,补录他的次子张樾为国子监生。
张澯勤于事业,在翰林院期间,曾担任书内馆纂修,宪庙实录同考会试二主考、天顺乡试知贡举、及廷试授卷提调等职,工作都一一精到,为同事所信服。他严格要求自己,任侍读、侍讲和祭酒时,尊重师道,对诸生谆谆教诲。在吏部任职时多次向皇帝上奏议。有人对他说:这是有关朝廷大计,假如陈奏不允,惹起是非怎办? 张坚定地说:“如果受到责备,我将一力承担。”原有审事官多是贪婪暴横之人,张澯向上禀报后,革除他们的职务,使人心大快。
张澯从南京回家探亲,路经广西全州,感到该地风土人情淳厚。他辞官后,便在全州定居,并常与当地贤士大夫登山眺览,以畅饮吟咏为乐。但每闻朝廷有事或地方发生水旱灾情,就情绪不安,忧愁现于脸孔。他怀念远在平南的祖先,冒着暑热南来祭扫,当他回到柳州时已经患重病,住在提督公署治疗,急召他的长子张概到来,并吩咐他说:“我的官阶达到二品,曾任四部尚书,年近六十,生平举止,为朝野人士所共知,今为省先人,到这里病重不起,这是定数的啊!有什么可以悔恨的呢!今后你要好好奉侍你母亲,竭力做有益于人的事,千万不要做损害家声和羞辱先人的事啊! ”回到家里,他也这样吩咐次子张樾,说完就逝世了。这是正德十四年(1519年)八月初二日,终年5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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