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仁良(1908—1951)李仁良,汉族,城治乡向阳街人,是封建土司的后裔,先后毕业于桂系创办的百色专区民团干校、广西县政公务人员训练班,历任向阳街长、天峨县政府科长、干训所教育长、县参议会参议长等职。1946年至1949年间,李仁良连任天峨县参议会第一至第四届参议长。他曾多次控告县长林英明庸碌无为、纵容官员作恶多端,请求省宪查办。但又具奸滑阴险的一面,34年曾因选举作弊,被乡民代表告发至两广-。因李在官场园滑,此事最后不了了之。但李最后竟暗杀这一乡民代表,仍窃踞参议长席位。1946年12月30日,天峨县举行国民党全县第一次代表大会,他被推选为直属党部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主席团主要成员。
会议选举李为县党部执监委员会委员。李拥有长 10多支,在他任职期间,对共产党领导的游击队极其仇恨,出谋划策,出动团警攻击更新、罗宜游击区。1950年元月20日,天峨县和平解放,他参加欢庆宴会,但他没有诚心弃暗投明,当黄景芬从荔波县(贵州省属)组织-救国军司令部回天峨要重立民团司令部、伪县府时,李仁良接受匪部任县长的举荐,重新揭起-旗帜。但他又不满黄景芬的专横,互相勾心斗角。黄景芬先下手为强,李仁良被黄景芬拘押于向阳, 后越狱逃走,躲藏于祥尧村的尧西山中。1951年4月,人民解放军一七四师入峨剿匪时, 在搜捕阶段,将其活捉于山中。4月27日,在向阳召开公审大会,判处李仁良死刑执行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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