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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 [公元1966年-1988年]

时间:2020-08-24 柳州浏览量:439

黄河(1966~1988),广西融水县白云乡人,出生于乡村教师家庭。父亲黄定国从小就注意对他进行思想品德的教育。他在乡读书时经常照顾村里的孤寡老人。
1983年底,黄河光荣应征入伍,来到广东省武警总队二分队八中队服役,负责人民桥上的巡逻站岗。入伍不到一年就当上班长,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服役期间多次助人,曾挽救轻生的素不相识的姑娘,主动掏钱帮战友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在执勤过程中与歹徒英勇斗争,先后受到部队嘉奖12次,被评为优秀战士、优秀团员、优秀班长。
1987年11月,他复员回村不到一个月,又经部队推荐来到广州昌华街派出所当保安员,后派到荔湾湖当保安队班长。在荔湾湖工作期间与保安员一起,共抓获60多名违法分子,缴回赃款2万多元,有力维护了公园的公共秩序。1988年10月12日晚上8时45分,5 名歹徒流窜到荔湾湖冰室抢劫一名游客,黄河闻讯赶来,迎面堵截行凶的歹徒,却被另一歹徒用刀刺中心脏和下腹部,当即倒在血泊中,被保安员和职工立即送往医院抢救,终因流血过多,光荣牺牲,年仅23岁。
黄河牺牲后,广东省、广州市发出向黄河学习的号召。共青团广州市委授予黄河“为民除害,舍身0的模范青年”的称号。1988年10月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授予黄河革命烈士称号。1989年广州军民在荔湾湖拾翠洲建起2.8米高的黄河全身铜像,像座正面镌刻着中共广州市委副书记张汉青的题词:“奉献精神长留寰宇,英雄形象光照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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