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汉英(1930—1950) 女。原籍融县游华区双善村人。后迁柳城县沙塘街(今属柳州市郊区) 居住。1947年由沙塘小学考入柳城县中学。年半后因家庭困难休学。1949年入昌潍中学读书。1949年12月陈汉英在柳江县干部训练班学习结束后,分配到本县第二区工作。
1950年2月,她下乡发动群众组织农会,减租退押。3月,土匪在二区恭桐村-。区长带解放军和区中队去围剿,陈汉英坚决要求同去,她终于随同队伍,前去进剿土匪。
同年4月22日, 土匪围攻二区里团村农会,几个工作组员在还击中受伤,陈汉英主动要求回区报信。工作组叮嘱她报信后不用再来了,但她回区后看到出发增援的解放军和医生不识路,又主动挺身带路。走到里团村前,她被土匪射伤左臂,因流血过多,被转送柳州军医院治疗。
她伤势未好就返回县城。县委照顾她,分配她在县城机关工作。她坚决要求到最艰苦的地方去锻炼, 并于当天回到二区政府。她由于工作成绩显著,荣立大功。1950年6月30日,加入了新民主主义青年团。
入团以后,她见同志们下乡征粮,又争着要去。因她臂伤未好,同志们不同意她去。她又去找区长,区长开玩笑说:“等你能吃三碗饭(指身体完全康复)再去。”她硬是当着区长的面吃完三碗饭。终于又与同志们下乡去了。
在革命队伍里,陈汉英一贯艰苦朴素,穿草鞋,披烂棉衣。笔记本用完了按规定可以再领,她却用废纸自己装订成小本子代用。当时除吃饭、穿衣外,每个干部每月只发旧币3000元作零用,她却能节省下来,常常拿出来支援其他同志。
1950年7月24日, 二区领导同志见陈汉英伤口复发,决定送她回县检查治疗。她随同六区区长走到六区双桥街,当夜还参加双桥街的妇女活动。第二天,由六区返回县城,当走到岭背村拐弯地方,突然被埋伏在路旁的土匪抓住,押送到五福村土匪司令部里。土匪师长钟瑞群审问她:“二区有多少人,多少 ?”她说;人,很多很多; ,每人两支; ,身上背得满满的,你们有本事你们就去打!”土匪又问她:“你们共产党是什么政策?”她回答:“对你们土匪,只有投降,才实行宽大政策。”再问别的,她什么也不说了,土匪把她吊起来毒打,她咬紧牙关一声不哼。土匪没法,只好把她放下来,温言软语劝她投降,还叫另一个被抓来的女人劝她顺从土匪,她始终不为所动,大义凛然地说:“要杀就杀,我革命就不怕流血! ”后来,土匪又在照村祠堂要她向群众讲“共产党杀人放火,共产共妻”,她却对被押来听会的群众讲革命的道理,讲土匪的罪恶,气得土匪又把她吊起来……1950年7月27日上午, 解放军和工作队把土匪包围了。土匪在溃逃中,把陈汉英五花大绑押到人情山下的冲沟里,用尖刀指着她的胸口说:“再不投降,就杀了你! ”陈汉英大骂土匪,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毛主席万岁!”……喊声未绝,土匪罪恶的钢刀就刺进了她火热的胸膛 陈汉英牺牲时,年仅二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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