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绅(1734~? ),字书宪。广西梧州人。清乾隆十八年(1753年),由梧州府学拔贡授湖南省知县官时才20岁。桂阳县知县凌鱼因验民尸不实被弹劾,派罗绅往代知县。罗绅到任后,即认真查察该案,得到换骨的奸诈情状,报告上官,请复查。当时该案早已审定,上官感到为难,罗绅一再坚请复审,上官才答允。罗绅细致查勘,历时3个月,得到死者的真正尸骨,平反错案,将被诬告者从狱中放出,凌鱼因此复官。
靖州生员伍云焕,横行乡里,多次犯法,乡里无人敢责告。罗绅往靖州代州官,刚一到任,即将伍逮捕,绳之以法,并将其党羽30多人徙居他处。民众得以安居。
靖州与广西怀远相邻,怀远苗民与靖州争田共1900多亩。罗绅为解决纷争,单人匹马,冒着风雪行万山中,勘察得该田实为湖南土地,而怀远知县坚持不同意,双方上报台司,于是两省派官员会同勘察。罗绅到田亩中一一指点,按粮赋计算,据理力争,洋洋数千言,使田地得以归还靖州。
罗绅在湖南任官20多年,历任14个州、县官,都以审理狱案明捷无误而著称。最后任官为澧州直隶州知州。
罗绅爱好文学,擅于书法、绘画。辑著有《兴宁志》20卷、《通道志》10卷。死后墓葬梧州河西古较场上九笼鸡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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