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任萱 (1938~1985) 女,桂林市人。1959年9月高中毕业后到桂林市新华书店工作,长期任外文部营业员, 后被提升为外文门市部副主任。 热爱本职工作,热忱为读者服务,1962年被评为市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1974年被评为市计划生育积极分子。1984年在西安举办的中国图书进出口总公司业务班学习,被评为优秀学员。同年11月,被提名为全国外文图书发行会议特邀代表。 一贯坚持原则,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1985年1月31日,发现书店两本重要图书不见,便找临时工邵××、蒋××查问 (后经-门查实,系邵、蒋二人-) ,邵、蒋恼羞成怒,勾结歹徒罗×,于2月4日下午在书库内将其残酷杀害。王任萱殉职后, 市妇联于同年7月9日追认她为桂林市“三八”红旗手,自治区人民政府于11月7日授予“革命烈士”称号。中共桂林市委宣传部于12月27日发文,号召全市人民学习她“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本职工作的好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尚品德”和“廉洁奉公、公私分明、敢于斗争、不怕牺牲”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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