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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氏夫人 [公元1498年-1557年]

时间:2020-08-24 百色浏览量:322

瓦氏夫人(1498~1557),壮族。明朝归顺那签(今旧州)人,土知州岑璋之长女,乳名氏瓦,喜爱武术,善用双剑,年未及笄嫁给田州指挥同知岑猛为妾,因土俗讳娶同族,故以乳名为姓。明嘉靖五年(1526)因其夫岑猛常起兵侵扰邻州县,对朝廷阳奉阴违,被总督两广都御史姚莫领兵征讨,岑猛子岑邦彦驻守工尧隘,被官军攻破斩杀,猛逃到归顺州,知州岑璋恨猛不义,女儿失爱,而使计以鸩酒杀猛。瓦氏历抚遗孤数代,孙岑芝,曾孙大寿、大禄相继袭职,都因年幼,州之事务皆赖瓦氏“躬为计划,内外凛然”。
嘉靖三十三年(1554),倭寇大举进犯-沿海,张经负责御倭全责。张曾总督过两广军务,深知广西狼兵(土兵)勇敢善战,便指令征调田州土官岑大禄领兵出征,官曾祖母瓦氏以大禄年幼未能任军职,请求督府给其亲领狼兵前往征倭,督府知瓦氏有胆略,武艺高强,便准其所请,并授予“女官参将总兵”军衔。她愉快接受抗倭任务,表决心:“是行也,誓不与贼俱生。”并于当年十二月十二日中旬离开田州,率领曾孙岑大禄和所统领的头目钟富、黄维所部4100名, 战马450匹,勇将24员,随从女兵40多名;为瓦氏统率的归顺州土目黄虎仁所部860名; 南丹州官之弟莫昆、莫从舜所部550名;那地州土目罗堂所部590名;东兰州土目岑褐所部750名, 总共6800多名,先集中梧州,后经广东南雄,过大庾岭,再坐船至江西南昌,转江苏京口、丹阳,步行到奔牛镇,再坐船至浙江嘉兴,跋涉数千里,经19郡,先于各路客军到达抗倭前线。瓦氏所率领的田州狼兵隶属总兵俞大猷指挥,其余各州队伍分隶游击邹继芳和参将汤克宽指挥。
嘉靖三十四年二月下旬到达嘉兴, 立即参加盛墩之战,与官军打败进犯倭寇,斩首100余级,战至杨家桥又斩首200余级。三月十二日,瓦氏受命进驻金山,不久,倭寇8000余人过金山卫,总兵俞大猷派瓦氏与游击白泫领兵出击,大败倭贼,显示狼兵军威,使倭寇“闻之惧,退保柘林,坚壁不敢出”。四月再战王江泾,全线斩首和焚溺水死倭寇4000余人,是抗倭以来的第一次重大胜利,此战瓦氏狼兵在湖南永顺、保靖土兵的配合下,与倭寇激战,斩首1900余级,焚溺水死者甚众。瓦氏所率领的狼兵,还参加了漕泾、柘林、双溪、松江、昆山、陆泾坝、漕河泾等战役,除柘林、漕泾之战狼兵损失较大外,其余战役均取得胜利。由于瓦氏骁勇善战,浙江流传着“花瓦家,能杀倭”的民谣。嘉靖皇帝以她抗倭有功,诏封“二品夫人”,“以杀贼多,诏赏她及其曾孙岑大禄银币、彩缎、御物,余令军门奖赏”。
瓦氏治军有方,纪律严明。《倭变事略》、《淞江纪略》、《张氏卮言》等书籍中有如下记载:“以妇将兵,颇有纪律,秋毫无犯。”“瓦氏虽妇人,军法甚整,下无侵。”“骁勇善战,军令严明。”她教育所部:一不许骚扰百姓,欺压人民;二不许-掳掠;三不许马踏禾田;四不许违犯军令。她作战时,以7人为伍,每伍各自为战,4人专主冲杀,3人则协助割首报功, 所获首功,7人共享,如一伍冲杀,左右两伍通力协作,因此打起仗来能克敌制胜。
瓦氏夫人率军抗倭,战功卓著,历时半年多,不愧为历史上一位少数民族的巾帼英雄。但由于明世宗皇帝昏庸,总督-军务张经遭奸相严嵩党羽赵文华陷害沦死,致使抗倭军队失去得力统帅,瓦氏对此非常气愤,托病请归,于嘉靖三十四年七月三日率军回师田州,嘉清三十六年病殁,终年59岁,葬于今田阳县那兰村路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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