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在球(1929~1984),城郊乡七一村公所清水村人。贫农。1950年参加村农会工作,历任农会青年部长、互助组长、初、高级农业合作社社长、中共大队党支部书记、区委委员、公社副书记、书记、革委副主任、公社管委会主任、县委委员、县贫协专职副主席、全国人大第三、四届代表。
1951年土地改革后,清水村的贫下中农分得了土地,生产积极性很高。但全村27户中20户缺粮,17户缺耕牛、21户缺农具、3户不懂农业生产、1户无劳力。共青团员蒋在球、蒋在龙、 蒋廷河等响应毛主席关于“组织起来,发展生产”的号召,于3月,发动该村12名青年组成临时互助组。当时只凭一股热情,带领全组去开荒,丢掉家里农活不管,结果遭到家人反对,就散伙了。但蒋在球等没有动摇。当时中共全县一区区委会帮助他们总结经验,很快又组成一个16户51人的互助组。当时正值春耕大忙,各户争先把自家田地犁耙完,每户只抽一个人去换工,结果也由于不懂得科学安排农活和评工记分不到10天互助组又散伙了。蒋在球等人并不灰心,在上级党委的指导下,他们认识到要把互助组长期办下去必须:第一,开始参加户数不要多;第二,入组要自愿;第三,要按劳动力强弱评工记分;第四,有事要大家商量。 根据这些经验,重新成立了一个6户21人的互助组,蒋在球当选为组长。两年后蒋在球互助组,显示了优越性。1950年各户水田亩产稻谷495斤(市斤,下同) 。1952年互助组每亩产稻谷达到629斤。 两年来的总收入,每户平均比1950年增收稻谷达1300斤至2000斤。
由于蒋在球互助组能增产增收,清水村农民纷纷要求参加他们的互助组。
1952年2月蒋在球加入中国共产党。3月参加中国农民代表团到苏联参观访问。他回到清水村向互助组组员介绍了苏联办集体农庄的经验,对组员们鼓舞很大。后来组内骨干和部分组员提出土地入股搞合作社的要求。 经中共广西省委研究同意,1953年2月地委派专职办社干部王多祜等5人驻村开展办社工作。 桂林专区各县也派一名干部参加,经过分析,认为蒋在球常年互助组具备了生产中需要,有互助合作的基础,有一批领导干部,群众主动提出土地入股的要求等办社条件。经省委批准,于5月1日,正式成立了蒋在球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这年虽然遇到几十年来未有的大旱灾, 仍然获得增产,比当时互助组增产18.53%,比单干户增产47.72%。
蒋在球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广西首次试办合作社中成绩较好的一个。蒋在球本人,工作踏实,不断克服困难,逐年提高管理水平,大公无私,率领全体社员胜利前进。在全省合作运动中,发挥了示范作用。他被评为广西省劳动模范。他在访问苏联回国后,曾在广西五个地区二十三个县作了访苏报告。1955年越南劳动党农村部负责人来社考察,学习其互助合作经验。蒋在球于1984年2月19日去世。享年5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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