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西仲(1894—1933),栗木街(今属栗木镇)人。他家有40担租谷的水田,生活尚称富裕。
在桂林读书时,受革命思想熏陶。回乡后,投入粟木的农-动,与何瑞章、洪仰芝、刘运标等组织栗木乡农民协会,推行孙中山“耕者有其田”、“二五减租”等政策,并兴办学校和组织平民夜校。当时中山街刘老七租种夏金题10多亩田。实行“二五减租”后,夏金题起佃,刘老七告到农会。张西仲说:“他种我们收。”秋收时,夏金题之子带领长工去收禾。
张西仲组织农民100多人尾追而去, 一片喊打喊杀声,吓得夏家胆颤心惊,农会将所有稻谷收了回去。夏金题恼羞成怒,向县政府控告张西仲实行“共产”。县长张德听查知实情,将金题之子扣押候审。夏金题又向省府诬告县长受贿,省府派人微服调查,并无实据,驳回原告,依法办理。从而推动了“二五减租”,维护了农民利益。
民国16、17年间,市场米价飞涨,每担售价银毫5至7元。张西仲动员其叔父张作良借出200担稻谷,由农会磨米出售,每担比市价便宜1元。为了防止投机,染些红米掺入,凡有转手倒卖者,按章重罚,解决了部分农民的饥馑问题,农民深为感激。民国22年,张西仲因患肺病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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