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成山(1874~1930年) 侗族。字玉屏,平等村人。少年时代,家境小康,在家从师攻读。青年时代,家境衰落,以务农及打首饰谋生。善诗文,好绘画,书法尤健。作诗甚多,其中有:“朝为樵夫暮闻经,涵养神身心甚灵。心内乐忘身外事,任他俗眼白或青。”石成山后半生方涉足仕途, 民国元年(1912年),被选为龙胜北区议长。民国2年,甘厅主出巡平等,见各处张贴维持地方办团条款,适中时弊,大加赞赏。询知为石成山撰拟,即委石协办团务。 民国3年,龙胜与城步接壤地界匪风猖獗,县府派兵剿伐失利,乃起用石成山为团练长去征剿。石率兵出奇制胜,直捣城步黄沙江匪巢,平息匪患,广西省政府赏予五品军功。
民国7年, 匪首周宝臣、李介璋、叶显廷、杨大林等,啸聚匪徒三四千,在湘、桂边区骚扰,打村劫寨。石成山率团丁与省防军龙管带进剿,追击一股匪至木路口(绥宁县),击毙匪徒50余人,夺得马匹辎重甚多。叶、杨率部逃遁,周、李向武岗县署投诚。民国8年9月6日(农历八月初二),叶显廷、杨大林图谋报复,率匪徒500余人进攻平等寨。石成山率团丁及平等寨丁壮与敌战斗,激战两昼夜,两军隔河对峙。石即用计声张援兵到,正面佯攻,连续炮轰(猪仔炮)敌阵地。此时潜伏敌左侧数十精悍团兵突向敌冲击,击毙击伤敌十余人。
敌惊慌,仓皇焚烧寨江村民房,溃败湘边。石成山随即与西区秦锦江所率团兵汇合追剿,追至湖南省蓑衣冲与敌肉搏,杀死敌17人,生擒10余人,并获马匹辎重解抵下乡。绥宁县长颁予石成山一等三级嘉禾奖章。翌年春,龙胜知县贺锡麟赠予两块油漆黑底金字匾:“薰弦财阜”、“锐锁明高”,悬挂在平等寨南北城楼。
民国10年,孙中山从广州赴桂林。石成山赴桂加入革命军,被任命为桂林警备处龙胜县警备军第一营营长。 民国11年夏,石为第十路军第一统领。民国14年4月,石协助白崇禧在龙胜、 融安截击沈鸿英残部。接着于6月,又在三江协同围歼滇军进犯广西的第一路军唐继虞部,博得白崇禧的信任。白派专人携礼品布帛20匹、美酒20樽及亲笔对联“放眼微尘观世界,横胸杯酒论英雄”一副赠予,且函召出任要职。石因年事已高,无心进仕,甘居林下,继续为桑梓献力。
石成山早在清光绪年间就热心办地方教育事业,在其家开办私塾,收农民子弟入学。民国8年,他与吴仁开、陈家斌等乡绅筹建平等高级小学,民国9年建成。校舍为楼房四合院,占地220平方米。 每年招收学生初小两班,高小一班,为当时龙胜农村最早的高级小学。学校开办后十年,毕业生达数百人,其中有80余人考上高一级学校深造。
石成山任北区团务期间,鼓励民众垦,植重申执行侗族地区惯例:凡离大村子四华里外之山地为公山,任何人可垦植粮棉或桐杉;此人丢荒,彼人即可耕种,对无地少地农民极为有利。石成山还极重视保护森林,拟了款约众议通过,其款约为:“烧山毁林者,赔偿林木损失,属故意放火烧山者重罚;烧柴用材,只准砍伐四叉围以上大树或干枯树木,严禁砍伐幼木,违者罚款;检举违约者奖。”款约刚公布,石成山嘱儿媳上山砍豆角扦,随后又命一新来团丁在寨口把守。当天团丁拦获砍幼树一妇女,一问乃是团局长儿媳,便放走了。傍晚团丁回局不敢实说,经石成山盘问,团丁方说有一妇女砍伐幼木,只砍几根不必计较。石追问是谁,团丁才吞吞吐吐说出实情。当晚,石即召开民众大会,向大众检讨。说违约砍幼树者出在本家,应加重处罚。便从袋里掏出十块光洋,当众交予头人。自此,人人恪守款约,不敢稍违,使北区的森林面积得以日益扩大,立木储量日增。
石成山惩治匪犯极严,凡抓获抢劫惯匪,一律处决。一次在中步草坪就 毙8人,其中1人是他家隔壁房族。石对小偷亦从严整治,凡偷一把青菜或一抓辣椒者,均将其姓名公之于众。如屡犯,则处以游寨示众。平时,石以侗家传统公德教人,侗区一度曾形成“路不拾遗,好施乐助”的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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