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景儒(1909—1946) 乳名小寅,洛南县古城镇人。
梁景儒出身于农民家庭。19岁辍学回乡学医。民国21年(1932)参加了刘实通、岳新明领导的“红枪会”。民国23年(1934)2月,红二十五军进入洛南,梁景儒出资援助。抗捐军失败后,梁景儒到龙驹寨(今属丹凤县)一带贩牛,在长期往来中,结织了巩德芳、薛兴军等人,以朋友相交,过从甚密。民国26年(1937)“七·七”事变,抗日战争爆发,巩德芳已在国民党商县茶房(今属丹凤县)常备队任副队长,积极宣传抗日救亡运动,民国28年(1939)茶房-以后,巩德芳领导的常备队由暗转明,梁景儒按照巩德芳指示,积极为部队筹集物资,收集情报,多次冒着生命危险,巧妙地掩护巩德芳、薛兴军等逃脱敌人的追捕。民国31年(1942)秋,巩德芳、薛兴军等人去陕北参加整训,行前要求梁景儒搞几支较好的短枪,梁到卢氏县兰草镇从土匪手中高价买到3支短枪和700发子弹,回至三要司潘家沟口时,县自卫大队将其拘捕,面对严刑拷打,梁一口咬定是给山外朋友买的。两个月后,梁越狱逃出。民国35年(1946)3月,商洛游击队在商县缴获国民党陕军新一师7匹军用骡子,巩德芳派人把骡子赶到古城马连滩交给梁景儒,让梁赶去潼关换武器,行至华阴县,当地驻军发现骡子身上烙有国民党新一师编号印纪,梁即遭逮捕。当敌人审问骡子的来历时,梁说是在路上-买别人的,敌人一时查不出究竟,将梁转押于渭南,后经营救出狱。此年6月,梁接受了为游击队购制子弹袋的任务,梁派人从山外买回黄卡叽布,在自己家里赶制好后,立即送到游击队手中。7月,梁又按照陕南游击队第一大队支部书记何史挺的安排,与事先打入古城自卫队的王灵志配合,策反了国民党古城自卫队赵炳哲等30多人反正起义。因赵炳哲叛变,12月14日梁遭敌逮捕,虽被严刑拷打,但梁宁死不屈,只字未吐,3天后被敌枪杀于古城镇。石治民(1918—1946)乳名升印,商县资峪乡(今丹凤县)人。
石治民出生于贫苦农民家庭,从12岁起给他人打短工、扛长工。24岁时,家乡龙驹寨一带燃起革命烈火,石深受影响。民国32年(1943)春,石到华县小敷峪以“传教”为掩护,白天给人扛活,晚上秘密联络,宣传革命道理,发展革命力量,准备在秦岭深山组织起一支游击队,开展游击活动。一次,石在回家途中,在留仙坪一带遇见了蔡田游击队队长蔡兴运,得到支持。不久,石又联络洛北的张国安、肖绪岐、龚贤安等人,分别组织起二三十人的游击队,活动在洛南、华县一带秦岭深山。民国35年(1946)3月22日,洛华游击队成立,石治民任队长。同年10月,洛华游击队扩编,改名为洛华游击大队,编入豫鄂陕边区第二分区二十二支队(蓝洛支队)第四大队,石任副大队长,下辖4个中队共300多人。洛华游击大队成立后,石治民率队配合蓝洛支队在华阳川、黄龙铺、金堆城等地与国民党军多次交战。民国35年(1946)11月,在金堆城与国民党十七师八十四旅二五一团新任特务大队长李志中部作战时,石治民不幸腹部中弹,壮烈牺牲。
1957年,洛南县人民委员会在保安街东竹林村为其修建陵墓,遗骨由牺牲地迁入掩埋,并立碑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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