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亮(1862~1932) 本县合同乡人。家富,清末贡生,好戏成癖。与“戏状元”王庚子结为朋友,时常周济落难的艺人,并为他们编写剧本,针砭时弊。民国8年(1919),本县各地大种 烟,以至粮食奇缺,吸烟贩毒者遍及城乡。仅上岳家湾一村,就有10户人因吸毒而破产。他对此深为忧虑,常对乡亲们说:“长此以往,-灭种之祸将临头矣!”为揭露烟毒,他把人们吸烟的一套用具比拟为9大妖怪,创作一本神话剧《阿芙蓉》,送请王庚子修改、排练。11年(1922)由桄桄剧五福班搬上舞台,先后在协税、高台、新集等地演出30余场,颇受观众欢迎。民国13年(1924),他的家乡有个姓屈的0毒杀原妻,与新欢杨小姐每日在濂河之畔游玩,群众十分气愤。岳亮就此事创作了讽刺剧《濂河玩景》,屈公子闻讯,许以重金收买。岳亮不为所动,断然将剧本交请王庚子修改排练。次年,由同乐社在各地演出,观众拍手称快!后来,此剧连演10年之久。岳亮活了70岁,所写剧本惜未刊行留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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